林地内烧茅草 被判缓刑
近日,由米易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某涉嫌放火罪一案公开宣判,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经审查,赵某某先后在林地内,用打火机分3次擅自点燃茅草丛后离开,放任火势蔓延,引发火灾。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定赵某某涉嫌放火罪,综合考虑其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后,提出了确定刑期的量刑建议,并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与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公诉人出示证据证实了被告人的放火恶行,并以案释法开展法庭教育,呼吁群众“防火安全人人有责”。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 董胜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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