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得石林场有独立户籍非企业安置人员 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攀枝花日报 2020-08-04 06:51 大字

小得石林场有独立户籍非企业安置人员:

按照米易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四川省长江造林局《小得石林场有独立户籍非企业安置人员住房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米扶贫移民〔2015〕1号)规定,小得石有独立户籍非企业安置人员住房困难人员申报住房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在实施过程中,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部分人员未申报,为妥善解决小得石林场有独立户籍非企业安置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经我县研究,现就申报住房保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住房申请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二、申报时间

申报住房截止时间至2020年10月31日,逾期不申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后果自负。

三、申报地点

米易县政务中心1036办公室。

四、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如是低保户,需提供民政部门低保证明。

联系人:蒋兴华 郑舒畅 王开益 王登贵

联系电话:8173049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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