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本报讯(肖应梅 记者 周翼 李杰)近日,米易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再度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切实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据了解,按照全市“特困人员供养不再区分集中和分散”以及“不低于现行标准”的调整原则,米易县将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670元统一调整为75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统一调整为670元。此外,米易县还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同步提高了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调整后照料护理标准为三档(全自理)每人每月50元、二档(半自理)每人每月80元、一档(全护理)每人每月120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随基本生活费同步发放,暂不实行统筹管理。
据米易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特困人员丧葬费补助标准按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计发,从2020年4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费及照料护理费标准从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期间死亡的城乡特困人员不再进行补发。目前,米易县已按照新标准完成对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及照料护理费的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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