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本报讯(斯慈伟 记者 晏洁)近日,攀枝花市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019-2020年)》,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根据《方案》,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方案》明确,大力实施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和村容村貌提升两大工程,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构建美丽攀枝花的生态文明体系,打造攀枝花版“富春山居图”,努力为在全省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工程包括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卫生厕所改造(新建)、畜禽粪污厕所粪污等农业生产生活废弃物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将通过整治农村公共空间、开展“美丽四川·宜居乡村”示范村创建,到2020年,全市行政村绿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成200个左右示范村。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40%以上行政村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5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粮经作物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村内主要道路全部硬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率达到100%,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已启动宜居乡村建设。采取县乡筛选申报、市级复核上报的方式,向省级申报建设130个“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已于5月初分类启动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10项建设,力争12月初完成建设并接受省级验收。
同时,攀枝花市制定、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将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等列为创建考评指标,开展了县(区)自评和市级复核预考评,筛选并启动建设1个市级先进县、2个市级先进乡镇、13个市级示范村,力争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接受省市级初评。把今年拟建设的6.4万亩高标准农田区域内的农村,列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结合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现代农业基地,同步提升乡村生态环境,在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分别建设产村融合发展的生态友好型特色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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