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攀枝花日报 2018-09-10 07:00 大字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全市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实施网络和面授相结合的方式,由会计人员自愿选择。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1.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新修订和出台的准则及解释8个学时;2.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XBRL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相关知识4个学时;3.管理会计相关知识4个学时;4.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诚信建设5个学时;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1.政府会计制度、准则10个学时;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6个学时;3.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诚信建设5个学时;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四、培训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五、收费标准:80元/人

六、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7日-10月31日(面授培训人员请于9月28日前完成报名)

七、报名及缴费方式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登录网址bm.pzhcz.gov.cn:806,或登录攀枝花财政网,点击“会计服务”栏目下的“继续教育”。报名时,请认真填录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因系统暂未做修改,如需填列会计证号,请填列身份证号即可。)

八、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一)会计人员完成24个培训学时且考核后,可于11月30日后在“攀枝花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考核结果。考核合格者即完成2018年继续教育,无需进行继续教育申请,市财政局将为其直接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考核不合格者需进行补考,补考时间在“攀枝花财政网”上另行通知。

(二)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通过各种方式取得有效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各级财政部门将按规定予以登记。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因政府会计制度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工作安排,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在岗财务人员将参加下一步由市财政局组织的政府会计制度培训,可不用报名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培训。

(二)参加网上培训和市级面授培训的会计人员,如需缴费凭据,请于11月30日前到市财政局303室索取,过时不补;参加县区面授培训的会计人员,在所管辖县(区)财政局开具票据。

咨询电话:市财政局   3333671 

东区财政局  2222240

西区财政局  5555200

仁和区财政局 2912320

米易县财政局 8173102

盐边县财政局 8653285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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