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半年行骗11次 再进监狱

四川法制报 2018-09-07 01:12 大字

被告人何某某因犯盗窃罪服刑期满后半年内又屡屡诈骗。近日,经米易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庭当庭宣判何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7年6月,被告人何某某从监狱服刑期满回家,不思悔改,利欲熏心又在同年10月起屡次行骗,半年内诈骗4人11次,金额共计38151.3元。2018年1月15日、16日,何某某连续两次行骗18000余元得逞后被发觉,同年2月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悉,近年来,该县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案件,对主观恶性较大特别是不思悔改的人员决不姑息,依法从严处理。 卢显富记者唐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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