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攀枝花日报 2018-02-23 07:15 大字

朱炳双:

我局于2017年6月22日,对你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一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你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请接到本公告后及时履行处罚决定。如本公告送达十日后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

附:朱炳双,男,浙江临海人,身份证号码33262119650129****

本局地址:攀枝花市米易县同和路12号政务大楼7楼723室

邮编:617200联系电话:0812-8119120联系人:陈洪志

特此公告

米易县烟草专卖局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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