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2018年1月16日在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 刘元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8年1月16日在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刘元海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5,9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长6.8%;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1,9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增长5.7%。
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8,379万元,完成预算的96.4%,增长12.1%;市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0,943万元,完成预算的96.8%,增长15.6%。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947,482万元,减去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支出总量1,881,536万元后,年终结存65,946万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834万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51,112万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下级上解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331,640万元,减去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支出总量1,298,002万元后,年终结存33,638万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34万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9,804万元。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均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滚动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4,562万元,完成预算的129.5%,增长87.3%,加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32,584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04,479万元,完成预算的90.6%,增长59%,加调出资金、上解上级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后,支出总量为311,481万元,全市结余21,103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2,380万元,完成预算的124.7%,增长27.6%,加上级补助、上年结余、下级上解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54,276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3,707万元,完成预算的89.9%,增长41.1%,加调出资金、补助下级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后,支出总量为243,793万元,市本级结余10,48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7%。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口径下降8.7%。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3.4%。调出18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口径下降8.7%。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不含省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同)收入完成248,5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2%,增长6%。加上年滚动结余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24,760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9,5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增长2.7%,全市年终滚存结余185,212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19,6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7.1%,增长5.4%。加上年滚动结余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83,763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0,9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3%,下降0.7%,市本级年终滚存结余172,846万元。
(二)市人大决议落实情况
1.高度重视运行质量,财政收支稳中有进
在收入方面,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创新征管方式,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监控,努力挖掘收入增长点,将经济发展效益转化为财政收入成果,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好于预期,增幅较年初预算提高2.8个百分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收入质量同步提升。在支出方面,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三抓”总体要求,不等不靠,以“政策帽子”、“规划盘子”作为重点,积极主动向上汇报沟通,全市争取到上级资金1,789,942万元,增长10.1%。
2.大力推进经济转型,财政政策发力精准
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科技研发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144,500万元,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设立钒钛资源开发投资基金和康养产业投资基金,做好“钒钛、阳光”两篇文章,助力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兑现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3,600万元,激发房地产市场需求,拉动城乡居民消费增长。聚焦人才引领效应,兑现人才专项资金2,345万元,支持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及团队来攀创新创业。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利用PPP模式,加快火车南站、城乡污水处理、工业园区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落地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增长。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方式,增强要素市场活跃程度,加速资产向资本转化,盘活政府存量资产。
3.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社会效益充分发挥
始终守住民生“底线”,落实财政“兜底”责任。全年投入“十项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资金524,762万元,超预算21.7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65%以上。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年投入资金23,500万元,全力支持环保“三大战役”,宜居环境不断改善。整合投入扶贫资金39,300万元,全力实施21个扶贫专项,做大做实、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实施光伏扶贫、资产收益扶贫,推进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开展扶贫支出进度和规范化管理督查督办,实现了年度脱贫攻坚目标。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落实资金1,186,000万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城市转型,解决城市发展历史遗留问题,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攀枝花市成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西区和米易县纳入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护省级试点。
4.不断深化财税改革,运行管理规范高效
有序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做好“营改增”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续工作,财税体制不断完善。加快构建阳光财政,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覆盖率达100%。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拓展评价范围,强化全流程管理,形成了以项目支出、部门综合支出、支出政策为主体的评价体系。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和预算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在限额内合理举债,防止违规举借政府债务行为发生。积极争取置换债券,消除当期债务偿还风险,每年节约利息超过5亿元。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全市实现教育支出249,7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5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94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7,031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18,0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6,178万元,农林水支出126,40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4,900万元,有效支持了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和产业提质增效。
(四)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财源培植力度不够,财政增收基础不牢;政策和民生类刚性支出增长迅猛,财政“兜底”压力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绩效理念尚未深入人心,“重分配、轻绩效”现象仍然存在;政府债务规模偏高,中长期支出责任大,影响财政稳健运行;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晰,政府投资项目支出责任不明确。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8年收入和支出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10,000万元,同口径增长6%。加上级补助、省财政提前通知的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调入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058,543万元。收入总量扣除上解上级支出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01,937万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55,000万元,同口径增长6%。加上级补助、省财政提前通知的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660,500万元。收入总量扣除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23,3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37,100万元,同口径增长68%。加上级补助后,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37,764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37,764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73,000万元,同口径增长39.4%。加上级补助、下级上解收入后,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79,664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79,66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06,080万元(含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收益305,000万元),剔除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收益后(下同),同口径增长4.9%,扣除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60,212万元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为145,868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政府支出责任、国有企业改制、经营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离退休人员待遇补差、市属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困难补助等。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05,630万元,同口径增长5%,扣除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59,762万元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45,86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从2018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合二为一,社会保险基金全部实现市级统筹,不再单列市本级和县(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行全市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48,225万元,增长9.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34,696万元,下降0.9%,加上年结余185,21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98,741万元。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安排
严格遵循财政保障序列,在合理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行政运行支出以及维护公共安全、加强社会管理支出的基础上,2018年市本级用于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重点支出情况是:安排产业发展资金23,489万元,教育支出77,7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8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5,088万元,科技文化支出17,678万元,城市建设管理支出105,04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3,4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438万元,市本级预备费4,000万元。
(三)2018年财政工作重点
1.围绕发展要务,狠抓聚财筹资
全力组织财政收入。最大限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后续财源培植;实现涉税“大数据”共享,整合信息资源,提升收入征管综合能力;启动环境保护税改革,健全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税收征缴机制。
把握宏观政策取向。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促进有效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合理增长。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腾出更多资金用于技术研发、产业链延伸,强化实体经济吸引力和竞争力。完善“钒钛、康养”两大产业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城市转型和产业升级。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创新资金管理模式,实施产业发展上台阶奖励政策。
继续争取上级支持。始终把争取资金和政策作为各级各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争取上级财政性资金增长达到8%以上。
2.围绕民生大计,狠抓财政保障
以“十大民生工程”为总抓手,确保全市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65%以上。
落实好对贫困群众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专项扶贫增幅达到35%以上。健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参保计划,完善养老保险、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打造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空间格局。
3.围绕效率提升,狠抓管理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体系,加强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实行年度预算与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同步编制,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积极对接中央、省确定的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重大税制改革,为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打好基础。按照财力下倾原则,在调整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基础上,分行业、分领域逐步推进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落实中央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各项部署,继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进一步完善债务举借审批、风险预警、应急处置、责任追究机制,严格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持依规举债,杜绝超限额、无预算举债行为的发生,确保政府债务率下降10%左右,坚决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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