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数字时代维权难
我国文学界和出版界有了向苹果索取稿酬的计划。中国文学著作权协会会长陈建功说,将联合数十家出版社和报刊社向苹果网上应用商店开展维权行动。
维权
年过六旬的作家陈建功担任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他的作品以“京味儿”著称。上世纪80年代末,他提倡用电脑代替笔来写作。
“当初我所理解的‘电脑\’,不过是一个便捷的书写工具,随后又知道它具有通信传输功能,当时我所做的,也就是尝试安装一个调制解调器,用电脑进行点对点通讯而已。当时我还为自己的‘先锋\’姿态自鸣得意。”
网络给作家带来方便,也带来烦恼。陈建功说,纷至沓来的刊登者、转摘者令人瞠目结舌,“我们不得不面对比网络侵权盗版更为严重和更加难以控制的局面,还不得不面对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过程中暴露的许多亟待解决的版权问题。”
2009年,中国文著协曾代表作家和出版社与谷歌和百度谈判。与谷歌的谈判因谷歌退出中国市场而暂告一段落,与百度的谈判于2011年10月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它还与亚马逊及中国移动浙江阅读基地、多看科技、超星、汉王科技等国内数字出版企业合作开展维权。
成立于2008年10月24日的中国文著协是文学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难度
中国版权局和国际复制权组织联合会近日在杭州举办“数学环境下的版权集体管理国际研讨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仅要解决传统环境下的版权问题,还要面对新技术带来的问题和挑战。
“去年我们售卖的版权许可费用达到8亿元人民币,中国的人口比英国多20倍,你们收的钱应该比我们多得多。”英国版权许可机构CEO凯文·菲茨杰拉德说。
据了解,中国文著协三年来,累计为200多家文摘类报刊和十来家教育出版社转付给5000多名作者500多万元稿酬。
浙江少儿出版社副总编辑、儿童文学作家孙建江是其中的一位。“前段时间我收到文著协汇来的一笔稿酬,来自于四篇被收入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的作品,有一篇作品发表到现在已经快30年了。”
数字时代,版权维权工作更难。中国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说,权利人在数字出版商手里只能拿到低分成的版权收益,而且收益的结算周期很长,出版商的销售数据也不透明,如果要维权,面临着成本大获赔少的困境。“权利人力量分散,各自为战,无法对侵权方构成压力”。
“中国数字出版产业2011年的产值达到1337亿元,但是产业链利益分配不平衡,著作权人利益严重受损,缺乏定价话语权和谈判主动权,新技术方式又使侵权盗版更加猖獗。”张洪波说。
尊重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认为,公众已习惯了在互联网上享受免费午餐,集体管理组织和网络运营商还没有建立起运行良好的商业模式,难以收取互联网作品的使用费,权利人又不愿意将权利授权给集体管理组织,使后者缺乏代表性,难以有效开展活动。
事实上,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最初开展活动时就招致公众质疑。阎晓宏说,这项制度在中国属于新生事物,很多人没有版权费收取和分配的概念。“一听收费,老百姓就会以为是‘乱收费\’,其实这不是财政收费,而是著作权人应得的作品使用费,在尊重知识和尊重创新的大环境下,我们应该大力宣传这些概念。”
最有助于改变现状的工作是立法。阎晓宏说,他所在的部门正在制定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办法和修订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等。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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