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男子裸身散步9年 法庭内不穿衣称为自由
英国一名男子享受“自由”的方式非常独特,从2003年开始一直坚持裸体散步,为此他多次被判入狱。今年7月,他在服满6年的刑期后终于获释,但3天后再次因这一怪癖被捕。10日,他在出庭受审时还是坚持不穿衣服,检方以“扰乱治安罪”和“蔑视法庭罪”对其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出狱后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自由的他可能再次入狱。
《长江日报》引述英国《每日邮报》网站报道,该男子叫史蒂芬·高夫(见右图),来自英国汉普郡
伊斯特利镇,现年53岁。他的前女友介绍,高夫是坚持裸体主义的狂热分子。2003年,他辞去卡车司机的工作,裸体从英国兰兹角走到约翰岬角,从此获得了“裸体漫步者”的称号。也正是因为那次大胆的行为,他随后被关入狱数月。不过出狱后,高夫并没有任何改变,仍坚持自己独特的享受自由的方式,所以2004年 、2005年以及2006年,法院先后以妨碍治安以及不尊重法庭的罪名将其单独拘禁数月和数年。
上月,刚刚出狱的他又一丝不挂地走上街,当局劝他要么远离儿童玩耍的地点,要么穿上衣服,他表示拒绝后被捕。10日庭审时,高夫只穿了一双白袜子和棕色的靴子就走进了法庭。法官理查德·麦克法兰问道:“你裸体出席有什么原因吗?能告诉我是为什么吗?”高夫回答说:“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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