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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男子家人捐其器官 受惠 42人

鑫报 2013-11-25 12:44 大字

新加坡一名男子发生车祸,昏迷一周后不治。该男子过世后,经商量,他的家人决定捐出他的肝脏、心脏瓣膜、皮肤和小腿骨头,希望能“遗爱人间”。42人将从中受惠。这是不是本地器官移植历来最多受惠者,目前还无法查证。

新加坡人体器官移植法令规定,年满21岁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如果没有选择退出,医院可在病人被证实死亡后,将死者的器官如肾脏、肝脏、心脏和眼角膜,移植到其他病人身上。

另一项医药(治疗、教育及研究)法令则纳入细胞组织和其他器官如肺、皮肤等,但要死者生前或家人在死者去世后选择加入,才可捐出。

伊丽莎白诺维娜医院骨科矫形高级顾问医生李浩洲说,死者捐出的骨头可切成“骨片”,用作骨骼移植,也可处理成骨胶。一些病人骨骼发炎,或患癌等,甚至车祸骨裂等创伤后,骨骼被切除后留有断层,医生就可移植捐赠的骨骼。

另一种情况是医生把捐赠的骨骼压成碎片,移植到病人身上作为引导体,让关节之间相互融合。新加坡全国皮肤中心高级顾问医生萧秋水则说,捐出的皮肤经过处理后,可用来覆盖烧伤伤口,一人捐献可帮助多人。

警方发言人受询时证实,涉及这起车祸的40余岁集装箱拖车司机,正在协助警方调查。

据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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