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嫖雏妓案 又一名涉案华人获刑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 ,涉及50多人的首波嫖雏妓案27日又一名嫖客被治罪 ,中年男子陈国光被判监12个星期。
陈国光(5岁)也是自本月高庭驳回另外两名嫖客针对刑罚的上诉后 ,首名遭判刑的嫖客。
陈国光面对一项于2010年10月1日 ,在明古连街一家廉价酒店付450元与雏妓进行性交易的控状。
陈国光案发时是个包销商(underwriter),他从龟公陈文涛(39岁)设立的陪游网站上相中雏妓 ,发手机短信给陈文涛 ,跟他预约时间与雏妓交易。网站上注明雏妓已满18岁 ,陈国光没检核女生年龄 ,便和她进行性交易。
上个月 ,两名嫖客黄源敏(38岁)和沈俊伟(0岁)分别对九周和八周的监刑上诉 ,要求高庭法官朱汉德改判他们罚款。
不过 ,法官认为 ,两名被告的案件之后 ,又出现许多新的嫖 雏妓案件 ,法庭不能无视这些新案件 ,必须发出严惩的强烈信息。
控方引述高庭法官驳回上诉时的口头判决 ,促请法官判陈国光坐牢10至12个星期。
辩方则以被告主动认罪为由 ,希望法官轻判8至10个星期。
辩方律师求情时也提到 ,陈国光并未主动要求找未满18岁的少女 ,他对本身的行为忏悔 ,也已经向妻子和孩子承诺绝对不再犯。
包括陈国光在内的多名被告于去年4月被提控 ,谢源发法官昨天下判时说 ,被告的求情理由 ,法庭在其他涉案人的案件下判时都已经考虑在内 ,而且被告拖了那么久才认罪 ,因此不觉得有足够理由要法庭轻判他。
这一轮雏妓案共有51名嫖客被控 ,陈国光是第21名被判刑的人。所有已定罪者的刑期从8周至4个月又3周。龟公陈文涛则在认罪后被判58个月监禁和9万元罚款 ,他上诉高庭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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