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电全国两会期间一些委员提案建议征收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全国两会期间,一些委员提案建议“征收拥堵费”,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深圳交警有关负责人近日也表示,公共交通网络完善后将在中心城区收取拥堵费,引发公众热议。
拥堵费,该不该征收?
【观点一】 同济大学教授蔡建国委员:目前针对私家车的收费已有购置税、燃油税、车船税、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多项,而且不少税费包含了城市基建、交通管理等费用,再征收拥堵费缺乏合理合法的依据。
【观点二】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代表:收取交通拥堵费是一种行政干预手段,长期来看,对于缓解交通拥堵应是有效的。
【观点三】 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长陈仲强委员:需要首先搞清楚造成拥堵的主因是什么?如果管理部门总是用收费来解决问题,不仅加重群众负担,也是一种缺乏智慧和能力的“懒政行为”。
【记者点评】 收费只能抑制部分刚性需求,难以解决整个系统的问题。征收拥堵费之所以备受质疑,除了缺乏法律依据和民意基础,更因为没有什么管理智慧可言。
如果收,该具备什么条件?
【观点一】 同济大学交通工程系主任杨晓光:当前国内征收拥堵费并非“最后的选择”,时机还远未成熟。不要光看到伦敦、新加坡、纽约等国外一些大城市收,那是因为人家的公共交通设施极为发达,加之老城街道狭窄,通过提高管理水平挖潜的空间已相当有限,才决定收拥堵费。反观国内不少大城市,基本交通网络尚不完善,交通管理、道路规划等方面都大有潜力可挖。为什么不在基础建设、管理升级上下工夫,反而老想着在收费上学国外城市?
【观点二】 全国人大代表王生:如果征收拥堵费,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是大面积收取,还是在少数极端拥堵区域收取;是全天收取,还是分时段在拥堵高峰收取。行政管理部门不能搞“一言堂”,应该举行听证,广泛听取市民和专家的意见。征收全过程应该公开透明,让公众有据可查。同时不能“一收了之”,必须“专款专用”,用于缓解本地交通拥堵。
【观点三】 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张杰庭委员:收取交通拥堵费肯定不能采用在路上设卡收费,要采取智能化征收模式,否则只能是“堵上加堵”,到时又该怎么办?
【记者点评】 征收交通拥堵费,是缓解交通拥堵的“最后一张牌”,只能是“不得不出”,而不应该是“主动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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