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者有其屋”不妨借鉴新加坡
新加坡每平方公里人口高达6430人,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为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新加坡政府从一独立就确立了“居者有其屋”的价值追求,明确住房问题必须由政府统筹解决。目前,新加坡已有80%的人口居住在组屋,其中95%拥有自己的组屋。
新加坡由国家免费提供居民住房土地,统一规划、建设居民住房(新加坡称组屋)。对每一位有工作的居民收取工资收入的34.6%作为个人中央公积金,用于住房、医疗和养老。组屋房价以公积金中的住房部分能“买得起”为标准设定政府定价,目标是一个人参加工作5年后,结婚时能首次使用中央公积金购买政府组屋。最终90%的人能买3房式,80%的人能买4房式。一人一生可以享受政府补贴购买两次组屋(一次换购大房)。
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可以假设政府无偿提供土地,房屋建设成本完全由购房者承担。若每套房建筑成本按1500元/平方米计算,40平方米一套合6万元;90平方米一套合13.5万元。如果按居民最低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000元计算,每月20%的收入用于供房,则每年供房款有2400元。假定收入不变,如果两个年轻人工作五年后结婚购房,则有购房首付款24000元,购40平方米一套房的,余款可在7.5年内还清;购90平方米一套的,余款可在24.1年内还清。
新加坡政府成功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经验,向我们揭示了房地产商品的特有属性在市场竞争中的失灵,以及政府在维护与平衡房地产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方面的重要作用,其经验或可值得我们借鉴。
原载《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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