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声中的欧洲新版权法
3月26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也就是俗称的欧盟新版权法。由于该法规定互联网平台今后使用新闻出版机构的内容需要支付费用,且互联网公司需要自行过滤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法案从提出之始就引发巨大争议。在法案经欧盟各成员国正式落实之前,相关争议很可能会持续下去。
在3月26日的投票中,最终有348票赞成、274票反对、36票弃权,新版权法因此得以通过。接下来,新版权法还需要经欧盟各成员国立法机构审议并批准,最终版本将发表在欧洲议会官方刊物上。此后欧盟成员国须在两年内使国内法律与新版权法接轨。
欧盟现行版权法规体系创立于2001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现行版权法越来越难以适应现实。2016年9月,欧盟委员会首次提出修改版权法。2018年6月,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投票赞成在欧盟境内实施更严格的版权法。同年7月,新版权法的第一次修订版遭欧洲议会否决。两个月后,欧洲议会通过了新版权法的第二次修订版。今年2月,在欧盟委员会的领导下,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认可了新版权法的最终版本。
新版权法最引外界关注的主要是两条规定。第15条规定引入了“链接税”,根据该规定,音乐、表演和剧本等原创内容提供者可向互联网平台索要更高报酬。新闻出版商则自动受权代表新闻记者与新闻聚合平台磋商利润分享协议。
不过,如果互联网平台只是复制、粘贴新闻文章的超链接并附以“个别词句或非常简短的摘要”,用户仍可免费调阅这些新闻“片段”。此外,维基百科等非营利性的在线百科可免除付费;出于教学和教育目的、保护文化遗产、数据研究等用途的使用也不必支付费用。
第17条规定被称为“上传过滤器”,规定互联网平台有义务审查用户发布的内容,如果发现用户上传内容涉及侵权就应该阻止,否则互联网平台就应该为发生的侵权行为负责。
对于这两条规定,外界自始至终都存在巨大争议。支持者主要有新闻出版机构、唱片公司和独立内容生产者等,他们认为这将迫使互联网公司将一部分收益转移给内容创作者。在法案付诸投票之前,欧盟227名出版商曾联名签署公开信,要求加强对著作权的保护。
反对者主要是互联网公司以及言论自由倡导者等,他们认为第15条规定意味着用户今后在网上可能再也无法免费看到所需资料,“上传过滤器”的规定则将加大互联网公司的工作量,很多小的互联网公司可能难以承受,且可能危及网络言论自由。欧洲有超过500万人签署了一份请愿书,要求将第17条从法案中删除。
在法案通过后,谷歌表示新版权法将“导致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并将损害欧洲的创意行业和数字经济。”一些网络自由团体也警告称,新法将对全球网络生态构成灾难性打击。此前西班牙曾尝试对谷歌的新闻链接收费,谷歌便关闭了面向西班牙用户的新闻服务。如今欧盟即将对互联网使用新闻收费,互联网公司是继续抵制还是选择合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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