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校园欺凌须多管齐下打持久战冯小骥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而且呈现出低龄化、女生化、网络化的特点,多发于农村集镇学校,社会反响强烈。国务院甚至专门发文,措辞严厉,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展开专项治理活动。
展开专项治理,应该是我们国家特有的一种行政举措,在解决一些突发问题或者社会突出问题上,往往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不难想象,随着专项集中整治,校园欺凌事件必然会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也得冷静地看到,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频发,有它产生的深层土壤。如果仅寄希望于这种临机性、运动化的治理一劳永逸解决问题,必然是不现实的。必须思考它产生的深层原因,设计出一套完整的综合治理方案,多管齐下,打持久战,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施暴者往往出于抱团、炫耀的心理实施欺凌行为的。之所以这些孩子要抱团,要炫耀,自然是因为价值观扭曲,人格残缺。而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归根于学校考评机制单一,学校只抓升学率,唯成绩论英雄。上至校长,下到老师,对学习成绩出色者关爱有加,小心呵护,而对学习滞后者,轻者忽略,重则冷眼呵斥。几乎所有人都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社会需要各个层次的“人”,他们的重要性是相同的,幸福感也应该是相同的。作为学校,应该是培养出合格的“人”、平等的“人”。但只要看看每年中高考红榜的喧嚣热闹,就知道现实的“势利”!当大多数学校都把立德树人放在嘴头,只盯成绩,必然会有一些学生被冷漠、被忽视。在冷漠忽视中成长的人,最渴望的就是别人的关注,所以他们抱团、欺凌、上网炫耀就不足为奇。至于行为的性质后果,他们往往不首先考虑。十年树木,百年才能树人!如果学校的办学思想功利化严重,小者而言,校园欺凌不会杜绝,大者而言,违法犯罪也会层出。所以,要真正杜绝校园欺凌现象,对一所学校的考评,就不能仅仅局限于眼前考试成绩,也应该建立一种追踪机制,看看那些触犯法律,扭曲人格的学生曾经就读于哪些学校,既是警醒,从反方面,也是对学校一种压力,迫使学校关注更多的学生,着眼树人,而非杀鸡取卵,只顾成绩。
校园欺凌现象的出现,也源自于这些学生对于纪律、法律的漠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只能说由来已久。很多时候,学校的纪律形同虚设,法律也因为年龄问题在这些孩子面前无可奈何。棍棒底下出孝子,当然,这样的理念已然落后于时代。但殊不知我们的教育行为又走向了另外的极端,几乎所有的教育行为都成了有风险的事情。教育部甚而下文,言辞凿凿:老师有批评学生的权利。批评都要用下文的形式来支持,可见老师们在教育过程中如履薄冰,胆小慎微的样子。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新加坡至今仍然保留鞭刑,韩国有《教育处罚法》,甚至标榜人权第一的美国对老师也授予很多形式的惩戒权。瑞士,法国,英国无不如此。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得培养孩子对于法律、规则的敬畏之感。可我们的学校呢,对于一些顽劣者,有何具体可操作的惩戒措施?大多听之任之,无可奈何。前段时间,那两个猛揍老师的宝鸡高中生,不是也仅仅被批评教育而已。公然挑衅道德法律如此,仅批评教育,能产生敬畏之感吗?如果要真正杜绝校园欺凌,不如由国家层面设计,出台一些合理合法的惩戒措施,让老师的教育行为理直气壮一些,让学生对于制度和法律真正怀有敬畏之心。未必惩戒就不是保护未成年人!
细看那些校园施暴者,其实大多属于留守孩童。他们往往因为父母忙于生计,疏于管理,放学后更是无所事事,要么泡网吧,要么三五成群胡游荡。只要你在放学后去一些农村集镇,这样的现象非常普遍。长期的无监管状态,长时间的无所事事,出现校园欺凌现象不足为怪。这样的现状让人心痛: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如果我们的很多少年如此,后果不敢设想!
需要记住的是,欺凌事件的发生,绝不是偶然的,不会因为集中专项治理而销声匿迹。更重要的是这一类事件的解决与否,确实关乎国家民族的未来与希望。欺凌事件发生在校园内,重大影响因素却多半在校园外。不能内外结合,多管齐下,只指望学校和教育部门加强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各个部门和组织都积极行动起来,并且形成一种协调联动机制,问题才会有根本性的解决。(作者系彩虹中学副校长)(E)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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