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查处多起违法违规经营进口食品案购买进口食品,请注意检查有无中文标签
□ 记者 李小云
晨刊讯 荷兰的婴儿奶粉、法国的葡萄酒、韩国的香蕉牛奶、日本的抹茶巧克力……时下,各种各样的进口食品日渐热销,虽然价格明显偏高,但依然挡不住消费者的购买热情。然而,面对琳琅满目的进口食品,您是否注意过外包装上有无中文标签,或者有中文标签但标识不清、不全等现象?
10月25日,记者从屯溪区市场监督局了解到,无中文标签或者有中文标签但不清、不全的食品可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该局在中心城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已立案查处多起违法违规经营进口食品案件。
日前,该局执法人员在中心城区某山庄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拉面、炸酱面、饼干等多个品种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外包装上,中文标签仅有“名称、净含量、保质期、配料表、原产地”等项目,无“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属于典型的“经营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随后对这些进口食品进行了扣押,并对该店进行了立案查处;日前,执法人员在中心城区跃进路附近一进口商品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BELLAMY'Sorganic、Aptamil Pronutra等进口婴幼儿奶粉和PURE HEVEN进口葡萄酒均无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外包装上通体外文很容易误导消费者,已明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最终,该局对无中文标识的奶粉和红酒进行了扣押,并对该店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近日,该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在位于长干中路的一绿色鲜果进口优品商行检查时,发现该商行销售的水果罐头、吸吸乐、乳饮料等多种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同时还存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目前该局已对该商行进行了立案调查……
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问题”进口食品主要有三种来源:一是确实是正规渠道入境,但入境时未规范加贴中文标签,加上食品索证索票执行不到位,最后到零售终端时经营者也不知道所经营的无中文标签食品真实来源;二是通过个人走私、夹带、网购邮寄入境;三是黑心商贩用假产品换个“新包装”混进市场,实际是国内生产,却贴上了外文标签,以假乱真、以次充好。
我国《食品安全法》对于进口食品有着严格的规定。其中《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此外,《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九十四条、九十六条以及九十八条还对进口食品从食品添加剂、企业审核制度、商家备案、进口和销售记录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
“我们提醒消费者,无论通过何种渠道购买进口食品,一定不要轻信商家宣传,要注意检查进口食品的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或完整的中文标签,对于没有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清、不全的进口食品,不要购买。一旦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有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销售,可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屯溪区市监局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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