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康当庭认罪 请求从宽处理
经过2天的审理,糯康等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案一审庭审21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束。在20日的庭审中曾否认策划、组织、参与湄公河惨案的被告人糯康,21日面对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的大量证据,没有表示任何异议,当场表示认罪,请求中国政府从宽处理,并愿意向被害人家属作出赔偿。
一审庭审结束择期宣判
法庭上,公诉机关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根据中泰、中老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泰国、老挝等国相关人员出庭作证。
被告人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的辩护律师分别为6人进行了辩护。6名被告人为自己进行辩护并作了最后陈述。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向被告人提出了经济赔偿请求并发表了意见。
案件审理中,证人均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保护申请,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所有证人均采取了保护措施。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庭审直击
“我认罪了,请求给予我从轻处理”
“我认罪了……请求死者家属和中国政府在量刑上给予我从轻处理。”21日20时许,湄公河“10·5”惨案庭审现场,被告人糯康在做最后陈述时双手合十,满脸忏悔。
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相关证人先后出庭作证,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结果以及枪支、毒品等鉴定报告。
一名证人首先证明了13名中国船员的尸检情况,证实13人全部死于枪伤。还有3名证人分别证明了糯康被抓、拘留原因及移交经过。
第一组证据出示完毕,审判人员问糯康对证据有没有异议,糯康说:“我错都错了,请求中国政府给予从宽处理。”
糯康有3000万泰铢愿意赔偿
当天,法庭还进行了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告代理人出示了证据清单,提出了总额数千万元人民币的民事赔偿请求,并要求糯康通过新闻媒体向被害的中国船员道歉。
在当天的庭审中,糯康没有对公诉人和民事诉讼原告人出示的证据表示任何异议。他表示愿意作出民事赔偿,称自己还有3000万泰铢(约600余万人民币)可以支付。桑康、依莱等被告人称没有钱赔偿,表示认罪并乞求从宽处理。
一男孩供称被糯康威胁“杀全家”
第三组证据是糯康集团成员的供述。检方称被告人的供述经历了从无罪到有罪、从虚假到真实的过程。糯康有20多份供述,对策划湄公河惨案作了交代。据糯康交代,他和依莱、弄罗、翁蔑商量报复中国船只,泰国军人可以当靠山,可以拉近关系,“这事没有我同意,他们是不敢干的”。
这组证据还包括一名未满16岁男孩的供述,他供称自己参与了“10·5”案件,由于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检方没有将他起诉。这名男孩说,案件发生后糯康训话,要求大家不能把事情说出去,否则就杀掉全家。
(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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