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新调整!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记者30日从公安部获悉,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公安部单独制定记分新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
优化调整记分分值。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新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
此次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主要从三方面进行调整:按照宽严相济原则整体调整记分分值和记分项目、优化记分梯次、减少一次记满12分的记分行为。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记分调整是基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需要及记分制度实施以来执法实践的规律特点展开的,希望由此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此外,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为保证部门规章顺利实施,公安部加强部署,组织修订配套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升级、硬件设施改造、制度流程调整等,确保新规精准落地、严格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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