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你提建议
据国家网信办发布的数据,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8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94.9%,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70.4%的互联网普及率。
为保障未成年人合理合法使用网络、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合法权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网信办)会同司法部近日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针对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育、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重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注意防沉迷、治乱象
针对一些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等网络产品和服务等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相关主体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合理限制未成年人消费行为,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要有防沉迷和治乱象两个方面。在今年3月17日国家网信办公布的2022年清朗行动“清单”中,包含打击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等内容,从严整治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借未成年人牟利打造“网红儿童”等行为。
谈及涉未成年人网络乱象治理,盛荣华表示,今年将聚焦软色情、网络暴力等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乱象,坚持露头就打、高压严打。针对直播、短视频平台,重点解决好利用“网红儿童”吸引流量、不良导向引发未成年人跟风模仿的问题。针对社区群组的环节,重点解决好未成年人社交欺凌等问题。
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针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不充分、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收集未成年人真实身份信息相关要求,强化对未成年人私密信息的保护。同时,禁止利用网络组织、胁迫、引诱、教唆、欺骗和帮助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陈晓说,对于未成年人受到不良信息侵蚀甚至遭受侵害等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普遍性问题,检察机关以办理涉毒音视频传播、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等典型个案作为突破口,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推动网络平台、社会、政府等多方协同、齐抓共管,促进相关问题解决。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是在多次大范围征求、听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及实地调研基础上研究完善形成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3日。据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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