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明底线不容挑战
□本报评论员 刘金陈
在昨日的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要求集中摸排一批线索,特别是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智力障碍、精神疾病、聋哑残疾等妇女儿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疑似被拐人员和寻亲人员,第一时间采集DNA等信息。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公安部开展为期10个月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是以实际行动对当前人民关切、群众热议问题的积极回应。
近段时间以来,被拐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持续在舆论场中发酵,不仅引发普通群众的关切,更在法律界、学术界引发讨论。在即将开幕的全国两会上,不少政协委员的提案同样聚焦于此。
从普通群众到专业人士、从网络空间到两会会场,打拐之所以引发如此高的关注度,不仅在于人人都有母亲、都有姐妹、都有孩子,对被拐妇女儿童和失亲家庭有着天然共情,更在于拐卖犯罪行为把人作为商品,是对人格尊严的粗暴践踏,侵犯了人类的基本价值观和共通的权益,这是现代社会文明的底线,不容挑战。
拐卖犯罪既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高峰期集中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近年来,随着法律的完善、严厉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已被有效遏制。据公安部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与2013年相比,降幅达到了88.3%,其中群众高度关注的盗抢儿童案件目前年立案不到20起。但受多重因素影响,当前滋生拐卖犯罪的土壤尚未完全铲除、尚有积案未破,打击治理工作依旧任重道远。
数据的变化、形势的好转,在一定程度上是宏观而抽象的,对每一位被拐妇女儿童和每一个失亲家庭而言,这种痛苦和灾难却是深刻而具体的。公安部部署专项行动,明确将其列为今年的重点任务,并要求以打开路、全警动员,就是要重拳出击,严惩犯罪分子、解救被拐妇女儿童,坚决铲除拐卖犯罪滋生土壤。这是对每一位被拐妇女儿童的不抛弃、不放弃,更是对每一个寻亲家庭的深刻共情,是真正的将心比心。
但需要指出的是,拐卖犯罪是一个系统问题,比如在收买妇女儿童的背后,往往暴露出存在户籍、婚姻登记方面的漏洞;而智力障碍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妇女儿童被拐卖,则暴露出相关部门关怀的缺位……一言以蔽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不能只是靠公安部门的追捕、解救,更需要相关部门机构各司其职、一起行动,同样离不开全社会的集体监督。这一点,在公安部对专项行动的部署中亦有所体现,不仅提出要充分发挥民政、卫健、妇联等部门的职能优势,更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揭发检举涉拐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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