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百态社会> 正文

父卖儿房起纠纷检察出面解民忧

拂晓报 2022-01-08 12:03 大字

本报讯  近日,小孙手捧一面写有“行政检察显深情,为民办事树检威”的锦旗来到市检察院,表达对检察机关心系群众、为民办事的感激之情。

原来,2012年,某县征收办对小孙37.98平方米的房屋进行征收,并签订《征收协议》,由于房屋没能安置到位,一直发放着房屋拆迁过渡费。2020年8月,小孙发现当年房屋拆迁过渡费未按时发放,经多方了解得知父亲老孙在没有知会自己的情况下,于2017年通过中间人把即将安置的房屋以10万元价格卖给了陈某,并以小孙的名义向县征收办出具了一份内容为“将房屋补偿所有权益转归陈某”的《承诺书》,县征收办便在《征收协议》中“被征收人”一栏添加了陈某的名字。

小孙得知当年签订的《征收协议》所产生的权益已与自己无关后,一时与父亲产生了矛盾,同时将县征收办告上了法庭。但经历一审、二审,小孙的诉讼请求均被驳回,申请再审也被驳回。无奈之下,2021年7月12日,小孙来到市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监督。

承办检察官通过调阅案卷材料、接待小孙等查明了基本案情。2021年11月24日,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公开听证。在听证评议环节,承办检察官指出,该案检察机关一旦抗诉,极有可能导致老孙因擅自处分他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甚至被刑事处罚;陈某因父卖子房导致房屋买卖落空;小孙因收到陈某10万元房款被陈某起诉赔偿损失;征收办跟着产生“诉累”。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意见表示认同。复会后,检察官和听证员、人民监督员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的形式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晓以利弊。经过反复沟通,2021年12月14日,双方就补偿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在承办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陈某与小孙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小孙当场退还10万元房款及利息,并主动撤回对县征收办的诉讼监督申请,写下息诉罢访承诺书。  

(刘森 贡一晨)

新闻推荐

摆脱相亲恐惧心理,扩大社交圈子

随着对单身生活的习惯,有些人因为自由、没有限制而热爱单身,32岁的刘芸便是其中之一。“我需要时间缓解,很享受现在的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