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心驾驶”入刑远比提高处罚标准奏效
近日,由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建议稿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阅读或者发送信息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海波常年关注驾驶“低头族”的问题,认为严重程度堪比酒驾,理应严惩,可以考虑入刑。(4月13日《法治日报》)
所谓“分心驾驶”,是指驾驶时注意力指向与正常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从而导致驾驶操作能力下降的一种现象。包括开车打手机、交谈、赶时间、听音乐,思考问题,开情绪车,驾车时吃东西、抽烟、东张西望等等。
统计显示,70%的致命交通事故是由司机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接打手机、发微信和玩游戏等不良习惯,严重阻碍了车辆行驶和道路观察,使驾驶员注意力减少了37%,极大地削弱了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极易引发事故。
正因为如此,修订建议稿中对“分心驾驶”的惩治,不但加大了处罚力度,由原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增加到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还加入暂扣驾驶证的处罚手段。可以想见的是,随着惩治力度的不断加大,既可以提高驾驶员对“专心驾驶”的重视程度,也利于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不过,从现实“分心驾驶”的情形来审视,除接打电话、网约车司机接单等稍有合理性之外,大多是诸如抢红包、刷微信,乃至长时间拍摄视频、观看视频之类的行为,这类行为带着明显的主观故意,在性质上属于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其危害程度一点也不亚于酒驾,如果仍按照现行法规条款来惩治,显然力度不够。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驾驶者的行动共识,究其根源,在于律法严明与严格执法。同理,治理“分心驾驶”亦是如此。“分心驾驶”一旦入刑,再像查处“酒驾”那样加大惩罚力度,相信没有人再轻易驾车玩手机了。
沉疴下猛药。尤其在目前中国车辆呈现“爆炸性”增长态势、使用智能手机的人愈来愈多的背景下,唯有重拳出击,才能让司机们由“分心驾驶”转向“专心驾驶”。□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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