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辅警敲诈被判 13 年罚金 500 万 太重了?
近日,一条“江苏女辅警与多人发生关系敲诈获刑”的消息广受关注。
据灌南县法院于2020年12月发出的一份判决文书显示,原女辅警许某在职期间同时或者不间断地与9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并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闹事、买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敲诈9人共计372.6万元。从判决书中陈述的事实,涉案的警察有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医药保健部门关键岗位的重要人员。
最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许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万元,且要求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法院一次性缴纳。因不服判决,许某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此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
这份判决书在网上引起广泛热议。除了案件本身,法院判决也引起了极大社会关注和广泛议论。
很少碰到这么高额的罚金
在这起案件中,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万元。网上有不少人在议论,这样判决是不是太重了?
执业多年的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华丰说,在他的执业生涯里,很少碰到过这么高额的罚金。“我很少看到这么高的罚金,因为法院判处罚金一般是有所考量的,能否执行到位也是考量的一个因素,毕竟如果几乎不能执行到位,会有损判决的权威性。”严华丰表示。
浙江西子明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杨扬也说,这个罚金在同类型的案件中是比较高的。“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许某诈骗受害人的金额就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这一项。”杨扬认为,以本案的涉案金额,对应的量刑幅度应在有期徒刑10年以上。
判决书事实认定不是十分清晰
严华丰认为:“判决书所表述的案情不是十分清晰。敲诈勒索的关键是索取财物的手段具有威胁性和恐吓性。但是在判决书里,许某以购房首付的名义问受害人索要14万元,购房首付款仅仅是要钱的名义,在这起案件里没有看到威胁和恐吓性,不能认为是敲诈。还有其他的几起,许某以怀孕要钱,但从判决书看不清楚许某是真怀孕还是假怀孕。如果说是假怀孕,同时许某以公开两人不正当关系的原因要钱,那可以认定为敲诈。但如果是真怀孕并以此要钱,我认为就很难构成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的基本事实是存在的
二审有可能改判吗?“从我个人判断,这个案子已经引起了很大的舆论关注,加上部分事实认定不够清晰,加上她的罚金判处的比较重,二审应该有很大可能改判。”严华丰表示。
“我认为虽然在一些事实认定上可能存在问题,但从整个案情来看,许某敲诈勒索的基本事实应该还是存在的,最终要调整的无非是涉案金额问题。”杨扬认为,《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杨扬说,本案中,根据许某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有可能还会发生变化,“审判结果如何,还是拭目以待吧。”
此外,有媒体证实,网上热传的“女辅警”照片是假的,照片主人河南汪女士已经报案。 据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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