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 这是赤裸裸的婚育歧视
除了生育本身无法由他人“代劳”外,女性普遍过重的妻职和母职压力,恰恰是应被正视和解决的问题,而不该成为她们被“嫌弃”的理由。
人还没入职,离职的事竟被“安排”上了?近期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自己去重庆某酒店应聘,酒店经理要求她写一份一旦怀孕就自己辞职的书面保证。“我觉得女性找工作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我去年结婚,今年28岁,就是因为没有生小孩,找工作就要这么被对待吗?那么五险中的生育保险要来有何意义?”
对此,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回复道:我局已向该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要求该单位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经联系,网友表示该公司已与她协商处理。若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携带相关证据资料进行投诉,我局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让女性员工被迫在生育和工作间“二选一”,这份保证书满纸皆是赤裸裸的性别和婚育歧视。女性基本的劳动权益,容不得用人单位如此侵犯和算计。涉事酒店提出“保证一旦怀孕即离职”的奇葩要求,明显在情理与法理上都站不住脚。
除了简单的是非之分,这条新闻之所以引发热议,主要还在于其揭示了职场女性的普遍困境。虽然“招聘不问婚育”在法律上早有明确规定,可是在现实中,职场中的婚育歧视现象仍旧存在。
推动职场中的性别平等,从来不是要求女性获得什么额外好处,而是铲除这些或明或暗的职场歧视,使女性真正获得公正、平等的竞争环境。对此,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抬升婚育歧视的违法成本,让企业不敢再任性妄为;另一方面,国家也可通过提供补贴、税收减免等激励手段,减少企业录用女性员工的顾虑,分担生育成本。
在对职场女性的刻板印象中,“生孩子耽误工作进度”“带娃会占据大量精力”等成为常见理由。可事实上,除了生育本身无法由他人“代劳”外,女性普遍过重的妻职和母职压力,恰恰是应被正视和解决的问题,而不该成为她们被“嫌弃”的理由。
事实上,类似工作生育“二选一”的奇葩规定,并非首次出现,而它屡屡引发公众热议,正在于这些问题足够具体、足够典型。我们也不能仅仅将之当作一则新闻或一桩案例,看看就过了,对于其引发的各种热议的声音,则需要充分正视与聆听。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任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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