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骗购等楼市乱象,海南又出手严查了
在自贸区升级为自贸港红利驱动下,海南房地产市场受到全国各地关注,市场热度不断提升的同时也滋生了一些乱象。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海南于2018年发布了史上最严调控政策,并在此后不断查漏补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秩序,防范风险。
3月8日,海南发布《海南省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明确提出整治目标是:全面清理整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规避限购政策骗购、变相涨价、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显示,这次整治重点对象不止于开发商和中介机构,还有购房人。
海南购房资格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第一是个税——2018年,海南实行全岛限购,要求海口、三亚、琼海三地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至少一个人在海南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其它区域则需要2年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第二是户口——海南发布人才引进政策后,满足人才引入政策的个人,也具备在海南购房资格。
由于海南房产的自住和投资属性都比较强,部分外地人对应地采取了规避限购政策从而获取购房资格后在海南购房。
在个税方面,有购房人和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并缴交社保或个税,预交房款,预约到期具备购房资格后再办理购房手续;也有购房人伪造银行转账、社保或个税凭证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
在人才引进方面,购房人与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办理人才落户骗取购房资格。
根据海南自贸港发布的官方数据,2018年4月13日—2020年11月20日,海南共引进人才20.1万多人,与“4·13”以前同口径相比增长662%。
这其中是否存在“骗购”行为,根据《方案》要求,住建(房管)部门要将购房人信息推送给各相关部门,由各相关部门对购房人的人才认定、社保、个税、工资、劳动合同等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后,将核查发现违规信息反馈住建(房管)部门,住建(房管)部门经认定购房人属骗取购房资格的,撤销其网签备案资格。
针对中介机构,对有偿服务帮助购房人挂靠第三方公司缴交社保或个税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在获取购房资格后立即中断社保或个税的缴交,诱导、协助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通过第三方机构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也将严格查处。
对开发商来说,这次整治重点依然是违规销售商品房。比如,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销售,以认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行为。在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将委托装修、购买车位、加入会员、签订“阴阳合同”等作为购房前置条件的行为。
由于购房涉及手续和程序颇多,因此,这次整治也将联合海南各市县住建(房管)、人才、人社、社保、公安、税务、银保监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购房资格联合审查机制。
譬如,社保部门将负责对购房人社保缴交的真实性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异地多份社保、违规补缴社保等情况。税务部门则负责对购房人纳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重点核查“零个税”、重复缴交个税、补缴个税、不符合条件缴交个税等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对人才落户情况进行核查,对伪造或编造虚假证明材料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这次整治力度之大还体现在惩罚机制上。《方案》显示,针对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行为,住建(房管)部门暂停项目销售和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对提供虚假证明、规避限购政策购房的个人,撤销其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列入严重失信范围,5年内不得在海南省购房。
对协助虚构劳动关系,代发工资,代缴社保或个税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取消其备案资格,5年内禁止在海南省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此次海南省的专项整治工作,或许将令海南的楼市再度恢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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