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作业车高速上违规给抛锚小轿车拖车 两车均被交警处罚
一辆行驶中的小轿车突然抛锚停在高速公路中间,后方一辆专项作业车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规为小轿车开展拖车作业。两车均被浙江高速交警处罚。
澎湃新闻2月24日从浙江省交通集团获悉,23日中午,该集团高速公路嘉兴管理中心监控员在电子视频巡查时发现,沪杭高速杭州方向65公里处第二车道上有车辆停在第二车道进行拖车作业,后方没有任何预警,有车子快接近事发车辆时才紧急避让,现场车流大,十分危险。监控员紧急通知高速交警等部门前往处置。
经调查,小轿车行驶至事发地时抛锚停在第二车道,后方未放置警示标志,也未打开双跳灯。此时,拖车驾驶员付某驾驶一辆江西牌照专项作业车正好途经,遂上前兜生意,付某与小车驾驶员谈好,收取200元将小轿车拖至前方10公里处的嘉善收费站。之后,付某便在高速公路主线开展拖车作业,期间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且付某驾驶的车辆也无高速公路施救资质。
违规拖车过程中现场险象频出,所幸未造成事故。高速交警按规定对抛锚车辆和“施救”车辆均开出罚单。涉事小轿车及其驾驶员因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被处以200元罚款和记3分的处罚,作业车及其驾驶员因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行为被处以200元罚款和记6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自2020年9月1日起,浙江省高速免费拖车正式落地,该事故中的车辆属于免费拖车范围,驾驶员只要做好安全防范,报警等待专业的施救人员前来就可以享受免费的拖车服务。(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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