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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教练胆不小 酒后驾驶教练车

烟台日报 2021-01-19 09:17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 通讯员 陈峰) 大家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招远男子崔某,不仅酒后开车,而且开的还是教练车。

1月14日13时许,招远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招金路沟温线路口检查时,发现一辆沿沟温线由东向西行驶的白色轿车有酒驾嫌疑,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辆靠近后民警一看,这车还是一辆教练车。一打开车门,民警便闻到了车里浓重的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崔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经查询该车属于营运车辆。

崔某称,中午因为心情不好,自己是一名教练,想着下午不带学员,就喝了一瓶啤酒,没想到被查获了。崔某酒后驾驶营运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崔某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罚款5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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