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扭曲的“奋斗观”当休矣
辛识平
拼多多一名年轻员工凌晨下班后猝死一事,引发社会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关注,也让人们对什么是奋斗、奋斗为了什么等问题有了更深入思考。
一段时间以来,畸形加班现象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一些人宣扬的所谓“奋斗观”严重走偏变味。有的单位把员工超长时间工作、得不到适当休息视为“硬核奋斗”;有的企业强制推行“996”“大小周”等工作模式,名曰“自愿”,实为员工无奈选择;有的企业实行过于严苛的考核制度,迫使员工在巨大压力下日夜加班……凡此种种,让不少人“睁眼就工作,闭眼就睡觉”,超时工作、熬夜加班成了生活常态,成为打拼者们“不可承受之痛”。
拼搏不是拼命,勤劳不能过劳,漠视劳动者权益、透支劳动者健康的所谓“奋斗”,绝不是什么“福报”,这既违反《劳动法》,更背离奋斗精神,其社会危害性不可小看。因而,既要治理畸形加班现象,更应正本清源,大力破除其背后的扭曲价值观,切实弘扬奋斗精神,让广大奋斗者稳健前行。
圆梦须拼搏,成功靠奋斗。今天的中国,无论是实现国家发展蓝图,还是成就个人梦想,都更加需要艰苦奋斗、不懈奋斗,都更加呼唤敢闯、敢干、敢拼的精气神。而真正的奋斗,是心怀梦想并为之付出辛勤汗水,是基于对事业的热爱和责任心而勇于登攀,是劳动者创造价值并享受劳动成果的过程。一个担当社会责任的企业,既能在激烈竞争中实现业绩上扬,更能在共享发展中让员工的幸福指数持续上升。
人是最可宝贵的。一切的奋斗,都是为了让人们过上更好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是奋斗始终不变的价值取向。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弘扬奋斗精神的应有之义。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以奋斗为幌子,行竭泽而渔的畸形加班问题,必须依法加强监管,敢于动真碰硬,让《劳动法》等法律法规长出“牙齿”,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员工健康工作,企业健康发展,这才是奋斗本来的样子,也是发展该有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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