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岁女童被限制高消费引热议法院发布致歉声明并解除限制消费令
近日,河南郑州一名9岁女童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一事引发热议。昨(16)日凌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发布致歉声明,并表示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
据了解,陈蔓(化名)出生于2011年,今年9岁。2012年,其父亲杀害母亲和外婆后,将家中房子变卖,购买者支付了55万元但房屋未过户。后来,陈蔓父亲被判处死刑。此后,房屋购买者数次起诉,要求确认购房合同有效或归还购房款55万元。
今年8月,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该房屋买卖纠纷作出重审一审判决,陈蔓需返还55万元。10月,郑州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11月25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向陈蔓发出限制消费令。
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表示,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社会关注后,他们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认为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并在其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我们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由衷感谢并诚恳欢迎广大网友的监督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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