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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挺征强奸案:有没有“舆论绑架”得看法律事实

新京报 2020-12-07 11:13 大字

■观察家

在一定层面,舆论与司法机关有着共同的追求目标,即追求公平正义,而论及该案件是否被“舆论绑架”,最终还是要以法律为准绳。

12月4日,湖南省郴州市某单位公职人员楚挺征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20年4月6日,女企业家杨某举报称,饭局期间被楚挺征猥亵。

一审法院公告显示,2020年3月31日晚,楚挺征邀请杨某聚餐,用餐途中,楚挺征将杨某拉至无人的包厢,意图强行与杨某发生性关系,杨某始终不从并反抗,致楚挺征强奸未得逞。法院认定其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面对上述判决结果,有网友质疑判刑太轻——真的就三年起步?但楚挺征家属回应媒体时却表示,“因为这个案件被舆论绑架了,事实的真相并非如此。”

舆论对该案判决结果的期待,与楚挺征家属的回应形成了对立。但案件到底应该怎么判,说到底还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根据判决结果,楚挺征所犯的是强奸罪。《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就意味着,一旦被判为强奸罪,刑期就是三年起步。

纵观一审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以及相关公告,该案的事实无疑是清晰的,法院也是严格按照法律审理的,而且还考虑了从轻处罚的情节。在此基础上,楚挺征家属说其被“舆论绑架”,是否站得住脚?

现实中,当公众对一些有较高公共价值的热点案件有所关注时,“舆论绑架”的论调便会浮出水面,而这往往会误导一些“吃瓜群众”。但事实上,“舆论绑架”只是一种“话语陷阱”。其在对公众热议的案件中,设立一个“稻草人”,误导不了解案情的人去攻击,使得公众关注的目标实现位移。

诚如有学者表述的那样,在一定层面,舆论与司法机关有着共同的追求目标,即追求公平正义——司法机关通过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来实现这一目标,公众则通过对案件的分析,以舆论的监督来实现这一追求。

过往不少案例表明,公众对某一事件的讨论,作为司法的补充,往往能够推动诸多复杂案件的进一步审理:于欢案、昆山反杀案时便曾有类似论调,但其结果表明,公众的高度关注并未使司法公正受到影响,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沉睡已久的“正当防卫”条款。

在类似案件中,二者往往相辅相成,实现民意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推动法治朝着更加完善的方向前行。

本质上,“舆论绑架”的论调其实是在扰乱视听。该类“话语陷阱”其实是在正常的逻辑之外,扰乱关于案件的正常讨论,使得公众常常陷于口水战,而对公共价值高的案件的理性讨论,最终不了了之。

至于楚挺征强奸案,其家属所称的“舆论绑架”很可能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在任何时候,判断一个案件是否合理公正,都要回归法律。离开法律谈案件,如无根之木,注定不会得到理性的答案。

□辛平(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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