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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款人请收下这份维权指南

四川法制报 2020-11-12 18:42 大字

   “冲啊,尾款人!”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节又来了。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双十一”比往年来的更早,时间跨度也变得更长,从10月下旬一直延续到11月11日。新梗“定金人”“尾款人”席卷各大社交平台。

不过,“剁手”虽然快乐,偶尔也会遇到糟心事儿,比如被不法商家用霸王条款套路、快递丢失、商品损坏或者质量有问题……甚至是被一些不法分子的盯上。

如何避开这些“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套路和骗局,本报综合相关报道,为大家整理了一份维权指南。

“剁手党”还应当知道这些

1.遭遇商家“先涨后降”怎么办?

打击“先涨后降”有了制度“撑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1月5日公布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针对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时“先提价、再折价”的现象,明确规定折价、降价的基准等。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或者期限的,应当显著标明。对于“先涨后降”的消费套路,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反馈。建议电商平台建立相应的价格保护机制,避免商家虚抬价格。

2.签收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2012年7月1日,最高法颁布了《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电子信息产品的交付以权利凭证为准,即网购消费者在收货单上签字,不代表对货物质量进行了认可,消费者仍可在合理时间内对商品质量提出异议。因此,如果签收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仍可以依法主张赔偿。

3.遇到“概不退货”霸王条款怎么办?

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消费者享有“7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换货”的权利。如果出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货不对板的情况,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商家履行合同义务进行维修、退换,或是退款。

因此,对于部分商家出具的“一经拍下,概不退换”的告知实际上违反法律规定。

本报综合 据新华社、人民网、央广网、南京日报、上游新闻等

陷阱一 想退款发现发货了

今年“双十一”最火的网络新梗莫过于“尾款人”。

所谓“尾款人”,来源于电商平台的预售活动,是指那些支付定金,参加预售活动,之后还需支付尾款的消费者。在快活的空气中,今年许多“尾款人”秒变“收货人”。

但同时,“付尾款后才能退款是否合理”“想退款发现居然发货了”“定金不能退”……关于定金预售的争议相继上了热搜。“今年的‘双十一’快递根本不给尾款人后悔的机会。”很多网友表示想退款发现商家居然已经发货了,有的甚至凌晨下的单,一大早就收到了货。

北京的李女士像守岁一样,顶着黑眼圈,熬到凌晨,“付尾款时发现预购的13件商品中,有四五件的价格和正常购买没有区别。”因为付定金时同意了定金不退协议,自觉没有“薅到羊毛”的李女士计划先付了尾款,再申请退款。但李女士申请退款时,电商平台以维护系统稳定运行为由,暂时关闭申请退款渠道,早上再次申请退款时,其中一件商品已经发货,“套路太多,防不胜防。”

维权指南:

像李女士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预售活动猫腻多,其中“付尾款后才能退款是否合理”成为众多“尾款人”关心的问题。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赵虎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支付定金后,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定金是不予退还的。同时,法律也规定,除一些特殊商品外,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物品,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商家需要退回全部价款,包括定金。“消费者可以通过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来退回定金。”赵虎认为,消费者不能退定金,但能退货,这就很容易造成快递资源和商家运营资源的浪费。如果网购平台能够及时开放退款申请,则可以有效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陷阱二 抢优惠券掉入骗子陷阱

与往年相同,今年的“双十一”仍然是“消费券”“购物津贴”“红包”满屏飞。这本是各大电商平台的促销预热手段,却有不法分子借机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平台,派发虚假“双十一”红包、优惠券,诱骗大家点击,牟取非法利益。“假红包”利用微信的好友关系链传播,一旦中招,就会掉入骗子的陷阱。

11月2日,小蔡报警称其参加了“朋友”推荐的抢“双十一”优惠券活动,被骗近5万元。小蔡称,大约一个月前,她在网上认识一个微信昵称“夜空中最亮的星”的网友,其自称是阿里巴巴的推广部的员工。后来,该网友表示,“阿里巴巴”正在搞“双十一”抢优惠券活动,但公司内部人员不能参加,于是叫小蔡帮他抢。小蔡用对方提供的链接进行了注册和登录,按照“朋友”的提示在这个平台上提供了自己银行卡信息,进行充值和提现。从10月28日到10月30日,小蔡多次向该平台提供银行卡转账充值。

10月30日,小蔡曾尝试从平台提现,但页面显示提现失败并要求充满5万元成为商城的商户后才能提现。一小时后小蔡再次转账近3万元,随后提交提现申请,但是还是提现失败。11月2日,平台客服联系小蔡说要再次充值5万元验证资质才能提现,小蔡这才意识到这是一场打着“双十一”购物节的骗局。

维权指南:

如何防骗?警方提醒,可靠的电商平台是购物的关键,切记勿盲目信任所谓“朋友”“商家”推荐的平台。验资、保证金一个都别相信。如果你在微信里看到“消费券”“购物津贴”等福利链接,一定要慎点此类链接,如不小心点击应第一时间关闭手机网络,修改手机银行、支付宝等重要支付账户密码。

陷阱三“卖家秀”“买家秀”差别巨大

今年直播带货无疑是最火的业态。然而,一些主播身上绚丽夺目的同款同价衣服,到了消费者手中黯然失色,“卖家秀”和“买家秀”差别巨大。

来自中消协的数据显示,消费者对直播购物中宣传环节满意度最低,仅为64.7分,被商家的虚假宣传所忽悠是首要原因。例如某主播在电商平台直播间销售某品牌脱毛仪,后消费者在豆瓣、微博等平台集中反映该产品存在版本不一致的问题,实际收到的产品不是主播宣称的含蓝光消毒功能的版本。

此外,一些商家及带货主播“钻空子”,质量掺水、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层出不穷。

维权指南:

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要提高对商品的判断能力,对于低价、小众的商品应当理性购买;其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有取证维权意识,及时保留网红推荐图片、视频等作为证据;遇到消费维权“瓶颈”时,可以选择向消协等部门投诉,甚至提起法律诉讼。

陷阱四 退款退货变成了打款

不法分子常以“退款”或“退货”为由假扮客服,要求消费者点击其提供的“钓鱼网站”链接,盗取持卡人的银行卡密码及动态验证码。

10月26日,各网络平台“双十一”预售开始,倪先生给妻子买了一款口红,没想到第二天接到一自称某平台“客服”的电话,称其购买的口红有质量问题,需要办理退款。

双方先是协商通过银行卡退款,但倪先生与妻子按照对方的指示,扫描二维码,绑定银行卡退款却未能成功。随即,对方要求用支付宝退款,按其指示操作,倪先生很快进入“网商贷”,分三次贷款4万余元,均进入倪先生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

倪先生并未警惕,在混乱之际还告诉了对方自己手机刚收到的“验证码”。没过多久,倪先生发现其自己的支付宝退出,重新登录发现有转出4万余元的记录,遂明白之前对方是在用自己的验证码登录支付宝转账,于是报警求助。

维权指南:

警方提醒,退货、退款都是骗子常用的诈骗伎俩。他们很多时候会以向受害人银行卡退款不成功为由,让受害人使用支付宝借呗进行贷款,并引导受害人将借款向指定账户转移实施诈骗。防范此类诈骗套路,切记不要贪图小利,购买时遵循网商平台正规渠道,退款、退货亦是如此。

陷阱五“快件丢失”赔付被“钓鱼”

“很抱歉,由于快件丢失,我司将对您进行赔付,请按照相关提示操作……”近日,小于接到了这通自称是快递公司员工打来的电话,小于扫描了对方发来的二维码,在弹出的界面最后一步填写手机验证码时,小于犹豫再三还是选择了照填。此时,界面显示验证码超时,意识到不对劲的小于赶紧暂停操作,向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淮海路派出所民警求助。由于终止及时,小于避免了财产损失。

民警介绍,这是典型的快递赔付骗局。不法分子往往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消费者信息,假称“快件丢失”或“少寄了商品”主动要求赔付,趁机行骗,有的是向受害人发送钓鱼链接,窃取其个人账户信息,有的是则以“手续费”等名义想办法让受害人先行转账。

维权指南:

警方提醒,接到自称快递或网店客服打来的电话、听到类似“双倍赔付”等字眼得留心,涉及填写个人账户信息或进行金钱交易时需联系网店或快递官方确认核实;如果确要办理赔付等手续,尽量选择在官方程序或平台内进行操作,勿盲目添加陌生人微信私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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