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者有难处?教授教你发生家暴最应该做什么?
原创 沈奕斐 奕斐有话说
今天想跟大家聊一个非常痛心的事件。前段时间网红拉姆被前夫烧伤,最后去世的新闻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关注过?这个新闻引发了很多的讨论。我先简单地讲讲这件事情经过:
9月14日晚上,拉姆在家中直播的时候被前夫唐某用汽油焚烧重度烧伤,病情危重。拉姆是一个网红,我看过她一些视频,特别阳光,很美丽的一个姑娘。除了烧伤以外,拉姆身上还有六七处的刀伤,她额头上的伤口深可见骨。
9月17日,拉姆的亲属为拉姆在网络平台上筹款一百万。但是钱并不能解决问题。拉姆一直处在昏迷的状况,她全身的烧伤面积有90%以上,医生要求亲属随时做好准备。
9月25日,拉姆有过一点点意识,眼睛转动。
9月30日,拉姆去世。一个非常可爱的生命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了,是件特别让人痛心的事情。这件事其实并不仅仅是家庭暴力事件,它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故意杀人案件。但是在这个故事里面,家庭暴力是我们避不开的话题。
很多人都私信问我,能不能谈谈家庭暴力。甚至问我说,怎么去识别谁会是家庭暴力者?如果我遇到家庭暴力了,我怎么走出来?如果我是拉姆我怎么办?
拉姆真的是个很完美的受害者。她什么都没做错,还很勇敢。她离婚,也做了很多她应该做的努力。
我看到这个个案的时候觉得特别无奈,因为我真的没有能力去帮助你判断谁将是暴力者。
甚至我也不觉得拉姆怎么做她就能避开这些问题。因为每一个家庭暴力背后都有非常复杂的一个家庭环境,还有背后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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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关于家庭暴力我也谈了很多,告诉大家如果你是被打的那一方应该怎么做。但是我个人不是很喜欢这个视角。今天我想跟大家讲的是每一次发生家庭暴力,我们都在问受害者应该怎么办,这个思路是有问题的。
当家庭暴力出现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可以换一个思路讨论问题:要解决家庭暴力最重要的问题是怎么让施暴者不再施暴,而不是仅仅教我怎么逃出来。
事件中拉姆已经做得很好了,但是她自己个体做得很好并不能解决问题。她最后甚至放弃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依然逃不出这样的悲惨的命运。
今天在这里讨论家庭暴力,我真的不想再去谈受害者应该怎么做,我觉得最重要一点是问施暴者,我们应该让施暴者怎么改变?谈到施暴者,我们常常会有一种这样的假设,觉得这个人一旦实行暴力行为,TA只是情绪愤怒的宣泄。既然情绪是不可控的、是感性的,就意味着这个事情就没有办法处理。甚至有的时候我们一谈到施暴者就觉得TA可能原生家庭有问题,TA的父母小时候也打TA,我们变成为TA辩护了。
我小时候也会被我妈打,我就没有变成一个暴力者啊。我们很多人都被父母打过,这个并不一定产生直接的联系。很多人会觉得有家庭暴力倾向的人他往往是一个情绪失控的,然后TA的原生家庭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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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就想跳出来讲,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们原来有个反家庭暴力的联盟体系,这个团体为反家庭暴力做了非常非常多的努力。反家庭暴力联盟的负责人之一冯源,他有一个特别重要的观点:家庭暴力不是一个情绪宣泄,是一个决策。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就是那个施暴者是有一个决策说我是可以打你的。在很多的个案里面,施暴者他在单位里面也会被欺负,可是他没有打人。他在社会上可能也是个弱势群体,可是他没有打人。甚至领导对他态度特别不好,他也没有打人。他只有回到家里,他才开始打老婆。因为对他来讲, “打老婆”这个决策太容易下了,他不会受到太多的阻碍,他的代价很小。
我们是不是能跳出一个误区说,家庭暴力是个情绪宣泄。不是的,家庭暴力是个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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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阵子,我访谈了格斗冠军张伟丽。我特别喜欢张伟丽。她有个观念改变了我的想法。大家都在担心说,你是个格斗冠军,那你找了男朋友岂不是你会家暴你的男朋友?因为你很强大。
她说,不是的。我愤怒生气的时候,我的情感发泄是哭一场。拳头什么时候出来?它只在职业场所利用。我绝对不会把它用到生活中去。因为我很清楚地知道我一拳头出去,它的杀伤力有多大。这个拳头出去是有一个判断的。我的情绪跟所有的女性一样,所有的人一样。我会哭泣,我甚至会去抱着枕头大哭一场,打打枕头,这些都是我可能做的。
所以说不是有暴力能力的人,TA情绪宣泄就一定会去做暴力行为。不是的,她告诉我们说,你的力量可以练出来的。如果你的力量练出来以后,你会发现你去抵抗暴力的能力是强的。也就说她有能力可以去抵抗暴力,但并不意味着她遇到愤怒的事情就会去实施暴力。这完全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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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决家庭暴力领域,《反家庭暴力法》已经执行得很好。我自己在2016年上海做反家庭暴力推进的时候参与了很多工作。我们知道法律是走在很前面,有很多先进性,比如说出现了人身保护令这个隔离措施、一旦报警派出所都要出警等等,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家庭暴力之所以一直存在,第一个问题是社会支持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如果在家庭领域中当一个人去打另外一个人,很多文化还认为这是私事,家族的支持力量不会马上出现,这就意味着没有人能够去阻止这个暴力。暴力的代价就很轻。
第二个,当一个人打老婆的时候,我们会经常劝和不劝离。即使是我劝一下,我也就过了,我也不会说马上惩罚你。你到马路上打一个陌生人试试看,这立马就会要你付出代价。由于我们认为是家庭私事,所以施暴者做决策的代价又很小。
第三,由于家庭里面非常复杂,涉及到家庭、育儿等问题。在施暴的时候常常是施暴者的经济条件要高于被施暴者。离婚的时候,我们经常把孩子会判给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对被施暴一方来讲,她是可以离开配偶的。TA却没有办法把自己的孩子从暴力的丈夫身边带走,或者从暴力的妻子身边带走。这就会导致TA不敢离婚。施暴者可以严格控制住那个被施暴者,被打的人。因为有很多东西都在施暴者手上。如果我们真的要建立这样一个反家庭暴力的机制,法律已经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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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一步就是法律的执行以及法律的完善。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增加施暴者的决策成本。
他每一次来打的时候,我一旦报警,警察就会马上介入并且告诉他:如果你打你妻子,她完全有权利去申请人身保护令。由于TA有这样的证据,那在离婚的时候,你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我们形成这种链接,他的决策成本就高了。或者他打人的时候,被打一方有了庇护场所,有人给TA社会支持,整个社会都会批评施暴者。甚至TA的单位都会说,你这样的人是不符合我们要求的。我们整个社会需要对此行为进行非常严重的谴责。而不是觉得家庭事情,两个人床头打架床尾和。
我们的社会道德要求对他们变得更高,给他们做些道德上的谴责,那么他的决策成本也会变高。如果施暴者决策成本变高,会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我们要改变“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别人不要干涉”、“我们觉得他们俩会和好”这样的想法。只有当我们把家庭暴力放在暴力本身,对所有的暴力我们零容忍,我们才能真正找到反家庭暴力的方式。
对于暴力的零容忍,不仅仅是针对家庭暴力本身,整个社会都应该建立对暴力的零容忍。拉姆案虽然是个极端,但如果你去看看这几年的一些新闻,你会发现家庭暴力的存在其实比我们想象的更为广泛,很多时候也更为严重。我希望我们更多地去认识到这个问题,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是不是能转换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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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要把对施暴者的“打”变成“不打”就觉得是个成功了。我们好像劝说他此时此刻把暴力压下来就是好的。不是的,单纯的劝说对他没有意义。从本质上我们其实是要去惩戒他的“打””,让“打”的惩罚力度更大,决策成本更高。
我希望全社会都能重视这个事情。不要把家庭暴力看成单纯的家庭内部的事情,不要总是去告诉受害者你应该怎么走出来。家庭暴力这个问题的源头并不在受害者身上,而是在施暴者身上。我们得想办法从本质上、从源头上让家庭暴力变得不再那么可能发生。即使它发生,我们也有非常好的社会支持体系去阻止它。如果它真的发生,我们得让他付出很大的代价。只有在这个角度,拉姆案这种悲剧才有可能让不再发生。当我们在呼吁拉姆法案的时候,也是时候把我们的视角转到怎么让施暴者付出更大决策成本了。而不再是仅仅局限在让我们受害者怎么跳出来,拉姆已经做得非常非常好了。如果没有社会体系,她靠她自己的力量真的太难了。所以我们整个社会都应该去帮“拉姆”一把。同时我们要让“唐某”的拳头在伸出来的时候一定是三思而后行的。他伸出来的那个拳头,他的代价要变得更为沉重。
愿世界上再无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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