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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年前南京 在校女学生被杀案一审宣判

玉林晚报 2020-10-15 07:53 大字

被告人麻继钢被判死刑

新华社南京10月14日电 (记者 赵久龙 朱国亮) 备受关注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在校女学生被杀案14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麻继钢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期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现。经鉴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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