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报告丨美的燃气灶爆炸调查结果:可能是应力失衡造成钢化玻璃破裂
记者 | 徐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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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美的燃气灶爆炸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当事人赵占领在其个人公众号发布了调查结果,并表明了自己对调查结果的看法。
据称,9月7日,在赵占领与美的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参与下,燃气用具分会在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组织召开技术分析会议,组织包括大学教授、检测机构专家、行业协会专家在内的5位专家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经赵占领总结,技术分析结论主要如下:
1、排除了运输、安装、使用不当造成事故的可能性,事故也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和其他财产损失。
2、钢化玻璃因其材料特殊性存在内部应力,在使用中还会叠加其他应力:承受较大重力时,对面板形成弯曲应力;使用过程中,大口径蒸锅底部火焰热辐射导致局面高温,形成冷热温差产生的热应力;高温下溢水产生的热应力和冲击应力;其他因素导致的应力。
3、钢化玻璃质量检测属于破坏性试验,厂家无法做到100%出厂检验。
4、厂家品质控制要求结合同批次第三方检测结果显示,生产过程受控;
5、本次事故很有可能是多种应力不均匀存在的情况下,导致钢化玻璃应力失衡造成破裂。这是一个低概率事件。
6、厂家同批次产品破裂试验,结合现场照片、涉事产品分析,证明同批次产品及涉事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未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关于此次事故调查及具体结论,事件当事人赵占领表达了如下几点看法:
1、关于此次技术分析结论的性质,这并非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虽可作为探究事故发生原因的参考,但不具备诉讼意义上的证据效力。双方之所以委托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分析,而未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主要原因是:双方此前在北京咨询了五家司法鉴定机构,三家表示没有相关鉴定项目,一家表示无法鉴定什么原因导致,一家表示涉事产品已离开现场、难以确认原因。而涉事产品之所以离开现场,这是美的公司的再三要求。因此,对于涉事产品不具备司法鉴定的客观条件,美的公司负有责任。
2、从程序的规范性而言,双方共同委托此次技术分析,且共同全程参与具体调查活动,专家组向双方详细了解了事故发生经过及具体事实细节,当场拆开涉事产品进行技术分析,并充分听取了我的相关意见,详细解答了我的诸多疑问。总体而言,整个程序还是相对比较规范。
3、对于此次技术分析结论,我个人尊重专家组的意见,但不完全认可其关于事故原因的分析。
(1)燃气灶钢化玻璃面板爆炸是应力不均匀所致,而应力不均匀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比如蒸锅的重压、着火后的冷热冲击等等,但是这些都只是应力不均匀的诱因。如果钢化玻璃材质完全合格,并不会受到消费者正常使用过程中这些因素的影响。实际上,很多钢化玻璃正是因为纯度不够,其中包含硫化物等杂质,进而导致普通的外力作用或正常的冷热冲击也会发生爆裂。
(2)关于美的燃气灶的钢化玻璃材质,供应商供货后,美的只是进行抽检(美的公司表示抽检比例为2%);事故发生后,美的也只是再次针对同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即使两次被抽检产品均合格,也不能保证未抽检的多数产品一定合格。关于我所购买的燃气灶的钢化玻璃面板材质是否合格,专家组表示因其已经爆裂,恐怕难以单独进行鉴定。既然如此,就不能排除钢化玻璃材质不合格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专家组在讨论过程中也完全认可我的这一观点。
(3)专家组表示,排除运输、安装、使用环节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后,钢化玻璃本身存在着自爆的概率。按照这一观点,如果找不到钢化玻璃应力不均匀的精确原因,都可将爆炸原因归结于概率。哪怕明知钢化玻璃的出厂检验比例不能做到100%(实际只有2%),不能排除材质本身不合格的可能性,还将爆炸原因归结为概率。这恐怕要么使人陷入不可知论之中,要么使人认为有故意推脱之嫌。
4、此次燃气灶爆炸事件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后,美的公司确实高度重视,一定程度上展现了解决问题的诚意,除了当面致歉之外,也积极配合、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技术分析。尽管双方对专家组的意见有一些不同看法,我还是希望,美的公司能坚持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除了提高钢化玻璃的抽检比例之外,也采取其他更多措施,确保钢化玻璃材质合格,而不能凭借“自爆概率论”就高枕无忧、少有作为。唯有如此,燃气灶钢化玻璃面板自爆的“概率”才能进一步大幅降低,广大消费者期待的“灶台旁的安全”才有可能实现。
截至发稿,美的方面对界面新闻尚无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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