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百态社会> 正文

畸形的“奋斗者自愿申请书” 谈何激发“奋斗者”?

成都商报 2020-09-08 03:36 大字

所谓的“奋斗”,说白了就是给“花式压榨员工”套上个冠冕堂皇的帽子而已。

9月2日,据媒体报道,网友“伤寒杂病论”爆料其所在公司让员工自愿签署《奋斗者自愿申请书》,做“公司奋斗者”。该公司人事部门发布的文件中写道,“公司奋斗者”需自愿加班,放弃带薪休假,放弃加班费,自己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

“要求员工自愿签奋斗者协议”,如此操作一经曝光,就引发了争议。可能也是考虑到不妥,该公司轧钢厂厂长王占熬称,“可能个人看法不一样,这是两厢情愿的。”但这样的辩护说法,消减不了公司“花式”压榨员工、违反相关法律的嫌疑。比如,根据协议,员工需要承诺“不会向公司索取带薪年休假薪金和加班费”,然而不管是带薪休假还是加班费,都是员工的法定权利。

不管是关于带薪休假,还是加班费、法律纠纷等问题,这份打着自愿旗号的协议,处处都是违反法律常识的槽点。员工就算签署,也未必是真的自愿。而所谓的“奋斗”,说白了就是给“花式压榨员工”套上个冠冕堂皇的帽子而已。

该追问的是,如此伤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协议,是如何出炉的?这样漠视法律规定的公司,现实中还有没有其他侵权操作?

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椰树集团的一则招聘,要求应聘者承诺以房产作抵押,就引发了广泛争议;同样,上海某公司要求一员工产假期间每小时手写600字销售心得,这项奇葩规定也招致广泛的批评。

短短一个月,多起类似事件被曝出,再次折射出一些地方劳动者权利保障的深度困境。事实上,和这些奇葩规定公然写在纸面上不同的是,绝大多数时候,劳动者遭遇侵权,是在隐蔽的情形下发生的,比如典型的超时加班现象,比如结婚未孕女性在求职时被拒门外等。

而一些企业之所以公然亮出违法条款,将压榨员工“自愿化”,说到底,还是凭借双方博弈的地位不对等。在劳动者缺少话语权的前提下,要鼓励他们站出来,对不合理规定进行维权。同时,相关部门也需再强硬一点,尤其是地方人力资源、劳动监察等部门,针对类似公然违法的规定,应果断出手介入,为劳动者撑腰。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熊志

新闻推荐

医院误判导致胎儿脑瘫?

早产儿当死婴装进塑料袋最近,一则由河南省民生频道的“小莉帮忙”报道的新闻引起广大网友热议。许先生的妻子怀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