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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细化规则为正当防卫撑腰

济南时报 2020-09-04 13:47 大字

最高人民法院3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详见本报今日A16版)

近年来,涉正当防卫案件常常引发广泛关注。以昆山反杀案、涞源反杀案为典型案例,大量媒体、学者以及公众对此类事件的密集关注和讨论,也有助于凝聚社会对正当防卫案件的共识。如今,两高一部出台认定正当防卫的详细规则,无疑为司法机关准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提供了指引,也让更多人有勇气见义勇为,有底气反击不法行为。

之所以豁免正当防卫者的法律责任,主要在于,面对不法行为,被侵害人有着自卫救济的权利,其他人也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道德义务和权利。这是确保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维护社会个体安全感的应有之义,也是鼓励见义勇为、传递正能量的需要。如果对正当防卫者苛刻以待,无疑将导致一些人在面对他人不法侵害时束手束脚,畏首畏尾,增加社会运行成本。

正当防卫面对的是突发事件,不法行为具有突发性、紧急性,行为具有难以控制性、后果具有不可预测性。这决定了正当防卫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这也决定了应当善待正当防卫者,不能将正当防卫作为技术工作拿到放大镜下面审视。以往的一些司法实践中,有关部门有时会要求严苛,以至于部分见义勇为者往往面临不可预判的民事赔偿乃至刑事责任。以近日发生的“制止猥亵妻子致人轻伤”和“男子踹伤袭胸男”为例,对见义勇为者的处罚既悖逆常理,也让具有朴素善恶观、正义观的公众难以接受。久而久之,正当防卫将不断减少,而恶人可能更加嚣张,这对社会秩序而言无疑是一场灾难。

此次意见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等公众极为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解释、说明。从具体的操作来看,也极具针对性,涉及抢夺方向盘、非法入侵住宅等方方面面。对于正当防卫制度的具体适用,意见提出了“十个准确”,通过细化规则为正当防卫撑腰,也让曾经一直难以落地的正当防卫条款被激活,进一步释放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信号,强化了“正能胜邪,邪不压正”的社会风气。意见着重强调了“一般认知”。对于如何认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不再仅凭死伤结果进行判定,也不应脱离现实,照搬法条机械行事。而应结合具有一定社会常识和社会经验的公众的正常认识来加以判断。或者说,如何认定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办案人员不妨设想自己置身于事发现场,结合生活经验加以判断,进而作出合乎法律和人情的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对挑拨防卫等伪正当防卫应予否定,应准确区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以及互殴中的防卫行为,并应防止滥用防卫权行为。这既让真正的正当防卫者理直气壮,不再备受苛责和委屈,也让打擦边球,假借“防卫”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者无机可乘。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意见此番细化规则让法律切实落地,让正当防卫有章可循,是在激励更多人敢于向不法行为说不,进而让社会风气更加向上向善。这是法治的进步,也是每个人的福音。 (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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