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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加码调控堵炒房:二手房5个月成交破万套 新房万人摇号

澎湃新闻 2020-09-04 13:17 大字

9月4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杭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土地市场、住房贷款、税收政策、限购政策、无房家庭认定等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贝壳研究院数据统计,杭州市1-8月成交住宅用地累计同比增长21.3%,1-8月新房成交面积累计同比增长10.9%。另据钱江晚报购房宝数据显示,8月杭州市区(不含临安)二手房共成交10144套(数据统计截至8月31日18时)。尽管较7月的11374套下滑约10%,但依然站稳万套大关,成为今年以来第5个“破万月”,同时也创下了杭州二手房市场“破万月”连续时间最长纪录。

前7月落户大学生数已超去年全年

与此同时,杭州市人才引进创下新高。根据浙江新闻客户端的报道,截至2020年7月底,杭州今年新引进35岁以下大学生的人数达到了234072人,已超过2019年全年的211913人。

浙江中原首席分析师荆海燕提到,今年疫情平复之后,杭州楼市表现活跃,一些热点楼盘也出现“万人摇”的情况,这主要是由于部分新盘与周围二手楼盘出现一二手房价格倒挂的现象。伴随着市场的升温,热度也传导致土地市场,因此杭州楼市在今年复工之后表现较突出。

“政策的调控基调为“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既有收紧的地方,也有放宽的地方。总体上打击了炒房需求,同时对于无房家庭购房给予了支持和规范。”业内人士指出。

此次杭州楼市限购政策再升级。《通知》完善了住房限购政策,明确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落户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这一规则实际上堵住了投靠落户来炒房的通道。其含义在于,后续投靠子女落户的父母不能立即购房,防范了家庭炒房的现象。”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道。

按照原有政策,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杭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人,落户后即可购买杭州限购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杭州非限购范围(临安、桐庐、建德、淳安)的购房人,落户满2年可购买杭州限购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此外《通知》要求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优化供应结构,继续推行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同时,要定期公开土地出让计划和已出让土地开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通知》要求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一是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二是严格执行收入认定标准和月供收入比要求,准确核定借款人真实收入;三是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违规挪用于购房。

无房家庭购房必须持有5年

《通知》明确进一步统一税收政策,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时方可缴纳契税。

《通知》还调整了无房家庭认定标准,放宽了无房家庭的认定,主要新增了两种类型的无房家庭:一是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二是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按照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新批准预(销)售的商品住房,无房家庭可报名参加优先选房。

不过,《通知》也明确加强对热点商品住房项目的销售管理。对热点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方案,加大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房源倾斜比例达到80%的商品住房项目,无房家庭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此次政策明确,无房家庭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限售政策。对于无房家庭来说,后续购房方面可以享受到优惠的待遇,即优先认购的待遇。但这也不意味着此类群体可以炒房。此次政策堵住了优购的一个漏洞,要求此类优购住房后续必须持有5年。这也防范了无房家庭借“无房”来炒房的行为。”严跃进说道。

值得一提的是,该条政策和今年7月份杭州发布的《杭州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相呼应,当时政策也明确人才购房5年限售的规定。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陈霄提到,此前针对杭州楼市过热的现象,于7月份出台了相关调控政策,本次杭州新政主要是针对此前房地产政策的完善补充,进一步对炒房客起到打击作用。

已有八城出台楼市调控措施

除了杭州,广东东莞也于近日发布限购限售细则。9月3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等六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住房限购、限转让政策的通知(东建〔2020〕8号)》,为规范商品住房限购、限转让政策的实施,出台途交易的认定及限购细则。明确,2017年4月11日零时至2020年7月24日24时期间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2020年7月25日零时以后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7月以来,已有包括杭州、东莞、宁波、内蒙古、深圳、南京等城市先后出台楼市调控收紧政策,主要打击假落户、假离婚、假人才。(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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