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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工劳动权益维护难亟待破解

陕西工人报 2020-08-24 06:22 大字

共享经济方兴未艾,在为人们带来便捷服务的同时,创造了越来越灵活的用工形式。然而,灵活用工俨然成了“不规范用工”的代名词。一旦出现纠纷,平台企业与从业者的责任难以厘清,网络用工维权成为难题。

难题之难,非“一日之寒”。去年,媒体就报道过,外卖骑手遭遇交通事故,不但骑手自身缺乏安全保障,而且赔付主体不清晰,也致使伤者救济困难;而一些直播平台避谈劳动关系竟成了某种潜规则,主播讨薪因此遭遇尴尬。

那么,维权难,究竟难在何处?难在确定劳动关系。由此,网络用工难题还派生出网约工的社会保障和制度监管不足等问题。现实中,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会不签劳动合同,另找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力派遣合同。如此一来,劳动者是以派遣员工的名义,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这种复杂的劳动关系,成为滋生管理与监管乱象的“病灶”。譬如,在外卖骑手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影响判决的关键依据是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然而,注册成骑手很简单,但签不签劳动合同却很随意,为维权难埋下隐患。

客观来看,共享经济对传统劳动关系构成挑战,引发了网络用工维权的一系列难题。目前,多地对新业态用工的劳动关系从严把握,确立了按约定处理的原则。这实际上是把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作了严格区分,利弊兼而有之。所谓利,在于赋予平台经济较大的发展空间,网约工享有更强自主性,避免了劳动力资源的浪费;所谓弊,则主要体现在平台企业承担的义务较少,网约工从业门槛较低,存在用工风险。

如何在发展中破解难题?首先,鼓励富有开创性的探索。尽管网约工的自主性很强,工作时间、地点往往不受限制,但在组织用工方面,其对平台企业依然存在着从属性。这是对全职网约工确认劳动关系的客观基础。所以,有法律专业人士建议,对兼职网约工,应按约定处理;对全职网约工,则可以考虑给予政策倾斜,充分保护其权益。其次,劳动保障应更多元。其中,探索更科学的社保机制固然不可或缺,但平台企业在引导、督促网约工参加社保方面的责任也不能缺失。最后,健全制度势在必行。实际上,保护网约工的合法权益和实现社会公平相互关联。破除维权中的瓶颈,亟待制度之力。

我们常说,每个人都是时代的见证者。对共享经济的建设者和参与者来说,每个人都应享有发展带来的机遇和实惠,都有权利成为快乐而幸福的见证者。对此,平台企业不能避而不见、推卸自身的责任。□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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