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集团招聘要求抵押房产”引争议 海南省就业局介入,律师认为该招聘条件涉嫌违法
8月19日,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树集团”)发文为“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其中招生条件要求应聘者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该招聘引发舆论热议。
招聘条件遭网友吐槽
据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8月19日发布的招聘启事介绍,中国饮料十强企业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急需人才,“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
该招聘启事称,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但招收条件中也提到应征者需遵守两点承诺才能录取:一要承诺做到“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二要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招生名额为40名。
椰树集团的招聘条件引发了众多网友吐槽。有网友追问,这不就是“卖身契”?也有网友指出这则招聘信息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同时有网友提出质疑:应聘人员没有房产,拿什么抵押?如果待遇不佳难道不让人辞职?顾事业不顾家,单身人士还好,已婚人士怎么办?目前,该招聘启事已被删除。
监管部门已介入处理
20日下午,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省就业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会发布官方回复。
据了解,发布椰树集团该招聘广告的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账号主体为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业务科室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局隶属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直聘”以前是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下属机构,但现在已经独立,是由国资委底下的企业管理。“现在它的主体已经和局里没有直接关系。”
该工作人员表示,但该局有监督职能,注意到前述事件后,已经主动联系椰树集团,后续将情况上报给主管部门。“如若有其他不妥之处,或还需要执法部门介入。”
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
20日下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表示,可以明确的是,椰树集团的招聘条件不合法。
他认为,职业经理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动关系,适用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显然,椰树集团要求劳动者以其房产作抵押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椰树集团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将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并应承担劳动者的损失。
邢鑫说,其次,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椰树集团要求劳动者终身在椰树集团服务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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