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被撞几吨猪肉遭抢 追回之余还要追责
□陈广江
据报道,近日,江苏盐城张先生驾驶的货车在盐城富安镇路段高速上被追尾,装载的部分猪肉被抛撒到高速路下的村庄,近7吨猪肉被村民哄抢,就连事故车掉落下来的车厢后门也被人“顺走”。尽管他努力制止,甚至交警喊话也无果。而保险公司则称,丢失的货物不在索赔范围内,按进货价算,这次被抢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左右。8月9日晚,张先生透露,当地政府告知其已追回部分猪肉,存在冷库了。
又见“哄抢”,这也让部分人的素质又碎了一地。虽然当地官方积极介入,追回了部分猪肉,帮货主挽回了些许损失,但视频画面中哄抢者骑着电动车、开着三轮来抢东西的场景,很难让人过目即忘。
哄抢现象曾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有人曾痛心疾首地感叹,“一场场哄抢闹剧已将国人的道德底线逼到了深渊”,这固然是夸大其词,但在法治素养不断深入人心的今天,类似哄抢现象显得格外刺眼。就眼下看,部分猪肉被追回,的确算是熨帖人心的消息,但在此之外,对于哄抢者,该追责的也要追责。
要知道,哄抢绝不仅是个道德问题,而是触碰了法律红线。对此类现象,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比较明确地规定,哄抢行为轻则构成违法,重则涉嫌犯罪。本次事件中,因猪肉涉及金额较大,部分村民的哄抢行为或涉嫌犯罪。
鉴于此,当地相关执法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也不妨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构成犯罪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用法治倒逼道德归位。只有打破法不责众的“破窗效应”,才能形成有效震慑。
善与恶、丑与美,有时就在一念之间。孟子曰:“羞恶之心,义之端也。”但在哄抢现场,羞耻心显然是缺位的。自律失效,就需要他律登场。依法惩治哄抢者特别是带头哄抢者,就是“他律”的重要手段。说到底,都2020年了,吃相难看的哄抢该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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