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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童星当评委,就是为了“博眼球”

皖北晨刊 2020-08-07 15:24 大字

□钱夙伟

近日,山东济南一档歌唱比赛请来一名8岁童星做评委,引发网友热议。从网传视频中可以看到,该童星以非常“老资格”的口吻,评价着叔叔阿姨甚至爷爷奶奶辈的参赛选手。视频在网络上曝光后,很多网友提出了质疑,称一个8岁的小孩这样点评大人有点太没礼貌了。但有的网友并不同意,称这不是礼不礼貌的问题,而是能不能评的问题,主办方也存在博眼球的嫌疑。

对于网友的质疑,小姑娘经纪人反怼:“你有她火吗?你们有她出名吗?”言下之意,能不能当评委的标准,就是“火”,就是“出名”。但这显然站不住脚,当评委需要专业知识,而术业有专攻,“名人”“明星”并非万宝全书。

当然,8岁成为童星,于其这个年龄,必定有过人的特长或者天赋,但当评委,来评价“叔叔阿姨甚至爷爷奶奶辈的参赛选手”,至少也是早了点。8岁的年龄,刚开始学习,大多还在启蒙的阶段,既缺乏阅历,知识积累也不足。

其实,让8岁童星当评委,如网友所说,就是为了“博眼球”。童星以非常“老资格”的口吻,评价着叔叔阿姨甚至爷爷奶奶辈的参赛选手,这样的“错位”所产生的“笑果”,正是主办方期待的。说白了,这其实是对童星的过度消费,是把童星当作赚钱的工具。这对童星,也是极不负责的。

显然,童星稚嫩的肩膀,终究承载不了与年龄所不相称的沉重的功利负荷。实际上,这于童星,也并非他们所愿,他们向往的、需要的,只是无忧无虑地快乐生活、顺其自然地健康成长。对孩子名气的“开发利用”,说到底,都只是从大人自己的利益出发,是对孩子权益的侵犯和剥夺。

保护孩子,就是对属于未成年人的所有权益都无条件地尊重。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都没有任何理由凌驾于孩子之上,更没有权利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有关方面也应尽到把关责任,为孩子撑起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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