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百态社会> 正文

男童游泳培训时溺亡折射诸多行业乱象

济南时报 2020-07-21 14:08 大字

7月18日,江苏宿迁6岁男童天天(化名)在参加第一次游泳课时,溺水昏迷,最终于7月20日早上6时,经抢救无效死亡。他的家人在查看游泳馆摄像头拍摄的画面后心都碎了:孩子在水中痛苦挣扎了约10分钟,都没人发现。“游泳馆里有不少人,却唯独没有救生员”。(7月20日《现代快报》)

“孩子脸朝下,挣扎了好长一段时间,有接近十分钟”。孩子溺水前后,涉事教练员皆浑然不觉,极其不负责任,而偌大个室内游泳馆,看不到救生员或是巡场的安保人员,相应安全管理的缺位同样令人触目惊心。

无论是针对游泳培训还是游泳场馆,我国相关法规实际上都有十分严格的安全管理要求。上述游泳馆“看不到救生员”,实际上已明显涉嫌违法。同时,从事相关游泳培训的所谓“教练员”,是否已依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也须进一步彻查。

就此而言,上述“6岁男孩游泳课溺亡”悲剧的发生,折射诸多行业乱象,是一起非常典型的责任事故,不仅涉事教练员存在严重失职,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且相关游泳馆,同样也存在明显的失职失责问题,同样也需为6岁男孩溺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游泳不仅有益身心健康,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生存技能,这种语境下,原本用来避免溺亡的生存技能培训,竟引发了溺亡的事故,实在令人叹息。为避免像“6岁男孩游泳课溺亡”此类悲剧的发生,相比个案的事后追究,更要站在“生命至上”高度,尽快从源头上彻底整治、改变上述游泳培训行业乱象,严查游泳教练员相关资质,对游泳场馆进行突击检查,确保无论是游泳培训还是相关游泳场馆的经营,都能在严格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人员资质,都真正能达标、到位。(张贵峰)

新闻推荐

防溺水倡议 你我共参与

本报讯(记者孙鸿)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期,市妇联近日向全市发出防溺水安全倡议,希望防溺水安全教育警钟长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