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练过摊儿 □宋扬
对于“练摊”,我那帮踢球的兄弟,个个脑洞大开,都成了段子手。某个开超市的,说要在球场边卖矿泉水;某个专业队医,说要在球场边整个理疗项目;某个吉他教师,说要卖唱……一时间,大有变足球场为大市场的架势。
他们的话,纯属调侃蹭热点。他们不知道,我在小学时,已真正练过摊儿。
我的第一摊,是租小人书。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攒下毛毛钱后,我买了一些书。我的书有限,那些书被我翻起了毛边。看完自己的,我只能去找王老头。王老头在乡供销社饭店门口的空坝子上摆了一个书摊。一本一本小人书的封面挂在几根长绳上,吸引着我们的眼球。封面有编号,相中了,我们到王老头面前,给两分钱。王老头在几箱书中略略翻找,很快抽出我们需要的那本。文学期刊,是不可能在小乡镇找到的。三五个脑袋碰在一起,我们只能看《高山下的花环》,看《三国演义》,看《哪吒闹海》等小人书。
书越看越多,兜里的钱越来越少了。咋办?我寻思,我也摆摊儿——就在家门口的村路上——那可是村民赶集的必经之路。
我统共找出十五本书。显然,我没有必要像王老头一样扯下书的封面打广告——我也舍不得让书身与封面“骨肉分离”。十五本书放在大簸箕里一目了然。
我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顾客,是我的舅舅。舅舅路过,见我哭丧着脸,哈哈一笑:“就你这点书,还想挣钱啊?你看人家王老头的书,几大箱喔!”舅舅那天只翻了一下书,给了我两毛钱。这单大生意,事实上与书摊无关。我明白了,我的书,王老头那里一本不差。我的书,小伙伴们早就挨着脑袋一起看过了。突然说看书要钱,大家一下子就不亲热了。以前的周末,三哥、白毛儿和小强都找我玩弹弓的,我练摊儿的那一周,他们都销声匿迹了。
我的第一摊儿,无疾而终。我意识到,练摊儿,得有钱一起挣。
没有灵感,我们只会超级模仿秀。学校门口、上学路上,总有人用一根短棍挑着塑料口袋售卖米筒——五分钱一根。且售卖方式灵活,你只有两分钱,他也折下半根。一打听,米筒加工作坊在二十里地外的一个大镇。
寒假的第一天,天刚麻麻亮,我、三哥、白毛儿、小强朝那个大镇出发了。不透气的化肥口袋头天已经洗净晾干。口袋里有米,每人四斤,可以兑回两斤米筒——一百根左右。四个人四百根米筒,如果全部卖掉,我们每人将有五元的收入。除去四斤米的成本,还有四元钱的纯利润。我们似乎看到了新弹弓的橡皮筋在向我们招手,看到了王老头的书在朝我们微笑……
我们浩浩荡荡往回走,走到哪里,我们的摊儿就跟到哪里。习惯了在大人手里买米筒的孩子们,看到年龄和他们差不多大的卖主,先是惊讶,然后好奇,甚至羡慕地纷纷围上来买上一两根。
这一天,我们饿到前胸贴后背,到太阳落坡时,我们总算走回了村子。一算,除了小强摔的那一跤压坏的十多根,米筒还剩二十多根。我们每人分了几根。又把零钱都掏出来,好家伙!每个人竟分了四块多!那个乐啊!那是我第一次练摊的收入!
忘不了我的两次练摊经历。如今,地摊经济火热正当时。正如当年的米筒带给我们希望,地摊经济,是一个国家、一个城市对百姓务实而有温度的人间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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