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百态社会> 正文

业主遇害,保安不称职无可脱责

济南时报 2020-06-18 13:51 大字

□本报特约评论员 吴元中

“凶犯在电梯间把她挟持住……”提起妻子被劫杀,21天后刘先生仍然遗憾地认为,如果小区保安第一时间介入,悲剧原本可以避免。来自江西抚州的刘先生和妻子租住在福建泉州晋江某小区,在小区不远处经营一个大排档。5月27日凌晨3点,刘先生在停车场等妻子一起出去吃夜宵,挂掉电话3分钟后妻子失联。(据6月17日《华商报》)

这失联显然不正常,尤其是深更半夜对于一名女性而言。刘先生跑到最近的一个保安室找保安,给他讲了经过后请求调一下监控。不料保安说走不开,并说人也走不到哪里,让自己去找。刘先生又边打电话边四处寻找。到了4点多又返回保安室,直到4:30之后才调取到监控,经倒查看到妻子在电梯间被一名男子跟进去挟持……最终把她拽出电梯间,拽到通往六楼的楼梯口杀害。

由于在妻子遇害的地方发现了她的项坠和皮包垫子,刘先生认为在该处应当发生了打斗。且在凶犯身上找到了遇害者的手机和手表,警方初步判断是抢劫杀人,而非无缘无故直接杀人。如果及时查看监控后前去营救,甚至保安只是帮着喊一下,凶犯也可能心虚、一心想着逃跑,完全有可能避免悲剧发生。

退一步说,即使凶犯还在电梯里时就起了杀心,把刘先生妻子拽到楼梯口时就凶狠地勒死她,即便第一时间查看到监控也已没有营救时间,到现场后刘先生妻子已经死亡,保安当时的反应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毕竟,成立物业、雇佣保安,根本目的就是保障业主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在业主有人身安危之虞时,保安应当急业主之所急,积极进行救助与保护。在刘先生反映情况后,不管是及时联系其他保安,还是让刘先生暂时代为值守,都应当及时查看监控,并根据查看结果果断进行处置。如果像这名保安这样,如此不把业主安危放在心上,不但不积极帮助刘先生寻找妻子,竟然以走不开为由连监控也拒绝查看,还要保安与物业公司何用?

保安与物业公司对刘先生妻子之死难辞其咎,是无可否认的。虽然保安非国家工作人员,无法以渎职罪对其进行刑事追责,但雇佣其工作的物业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少不了的。在犯罪事实进一步查明并对凶手进行刑事追责后,根据刘先生第一次请求保安查看监控的时间与其妻子被挟持和死亡时间的联系,确认物业公司责任大小后,刘先生当然有权请求物业对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该案也应当引起注意的是,物业公司并不是只管着环境卫生,也不是只进行车辆进出管理等服务,还在其职责与能力范围内负有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积极进行防盗、对危害业主人身与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保安,就是保障业主安全的。物业公司收取业主服务费,也必须提供合格的服务。(作者为法律工作者)

新闻推荐

“再苦再累,都不会放弃对家人的照顾” 记天桥区堤口路街道黄岗东路社区左兰华

在天桥区堤口路街道黄岗东路社区,左兰华用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真情感动着许多人。她用那颗善良的心,温暖了患病妹妹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