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敲响安全警钟
6月13日,浙江温岭发生石油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14日,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并发生了二次爆炸。当地宣传部门通报,截至14日上午9时,该事故已造成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爆炸现场周边建筑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据6月14日《新京报》)。
爆炸产生了巨大威力,周边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飞来横祸,令人震惊,也让人无比痛惜!众多网友在为当地群众和救援行动祈祷的同时,也密切关注着职能部门对事故原因的调查进展。
媒体报道,据浙江高速交警消息,经初步调查,发生爆炸的槽罐车未与任何车辆接触,爆炸非追尾引发。那么,这场罕见的惨烈事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是装载环节出了问题,还是运输中哪里操作不当?为何会发生二次爆炸?是否按照指定路线、车速行驶?是否存在疲劳驾驶?高速路周边民居、厂房规划是否存在距离过近情况?涉事车辆是否存在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没通过问题?涉事车辆管辖地执法部门是否对涉事车辆采取过事前警示性干预?是否存在所谓的以罚代管、重罚轻管做法?以上这些,有的是媒体的质疑,有的是网友的说法,目前,国务院安委会对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这都是以后调查的重点,也是公众的期待。
因为能源供需异地,因此存在远距离运输的普遍需求。而车身贴着危险警示标志的油罐车,走在路上相当于一颗移动的炸弹。从公共安全角度考虑,包括油罐车在内,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始终应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因为一旦这些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危险物品极易发生泄漏,释放到空气中,可能造成的危害波及范围之广、程度之深、污染之重,都将是不容小觑的。
对此,确须警钟长鸣。广大民众,面对可疑危险,应减少围观,学习紧急避难技巧;司机朋友们,应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危险性认识,学习路遇时如何科学处理的方法;此事件也给道路规划、居住区域规划部门打了一针,要强化安全距离意识——高速公路事故对同行车辆、周边影响有大有小,从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角度考虑,危险品运输车辆走专用道路是否可行?与居民点安全距离是否有必要扩大?
从教育警示和执法角度,职能部门有责任强化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定监管措施,压实责任,加强资格审核、法治教育、驾驶人员管理、车辆检测、实时监控、不规范操作提醒和强制性干预等全流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安全这根弦牢牢绷紧、时刻不放松。
这次事故,绝对值得危险品运输全行业反思、总结并吸取教训,生命安全永远重于泰山。该行业应与职能部门一道,根据最终调查结论,抓紧补齐短板、封堵漏洞,织牢织密自身安全保护网、行业健康发展保障网和公共安全防护网。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王心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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