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子被丈夫持刀致死案开庭 女方曾不堪家暴两次起诉离婚
2019年9月26日早晨,南京市江宁某小区发生一起命案,41岁的魏某当众将妻子小董残忍杀害。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小董早在2018年8月就以家暴为由提出离婚,但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在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后没多久,她却惨遭魏某杀害。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魏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男方婚后多次家暴,警方出具家暴告诫书
在外人看来,魏某的条件是挺不错的,他是南京某通讯公司的高级软件工程师。2017年,离婚的魏某与同样有过一段婚姻的小董相识,但在两人相识后没多久,魏某就展示出暴力的一面。就在两人交往刚2个月时,魏某就因小董割双眼皮对她实施了暴力行为。尽管如此,两人仍在不久后结婚。
家暴只有零和无数次的区别,魏某完全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即使在两人的孩子出生后,魏某依旧多次对小董进行家暴。2018年8月,因不堪家暴,小董在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与魏某离婚,但由于魏某坚决不同意,法庭没支持小董的诉求。
2018年12月,魏某再次对小董实施家暴,邻居听到小董在家中的呼叫声,迅速报警,这才得以阻止魏某的行为。随后,两人正式分居,小董回到自己家中与母亲同住。针对魏某长期家暴的情况,2019年4月,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对他发出了家暴告诫书,告知他对小董的殴打构成家庭暴力,禁止他继续实施殴打等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
一家人都被打伤,女方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
尽管警方发布了家暴告诫书,魏某并未有所收敛。2019年6月2日,小董和父母在某商场与魏某因离婚一事爆发冲突。纠纷中,小董的父亲被推搡倒地,小董则被殴打致脑震荡、鼻骨骨折,后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2019年9月初,小董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拟于当年9月30日开庭审理。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介绍,两人结婚期间,魏某多次对小董实施家暴,其中有6次报警记录,魏某2次被传唤进公安部门,但这都没能约束魏某的行为。
男方持铁锤、刀具在小区追杀
2019年9月26日,魏某抱着“同归于尽”的念头,来到小董所住的小区。他随身携带两把铁锤、一只折叠刀,在凌晨5:30分从自家出发,悄悄来到小董的家门口蹲守。为了防止自己被发现,魏某还用口香糖堵住小董邻居家门上的猫眼。
当天6:30分,小董打开房门准备外出上班,魏某立刻手持铁锤上前对小董实施锤打,把她打入室内,随后魏某也进入房中,并关上房门。魏某的动作惊动了小董的母亲,见到女儿被袭击,她立刻冲上前去,将魏某撞倒在地,两人扭打在一起。小董则趁势逃到门外,进行呼救。在房间内,魏某用铁锤将小董的母亲击打直昏迷,随后掏出折叠刀,反身离开屋子进入小区追杀小董。这时天还比较早,小区里并没有多少人,小董在试图向小区大门处逃生时,只遇到一名中年女性居民,她拉着对方的衣角试图求救,但没能阻止追上来的魏某。在持刀残忍杀害小董后,魏某被赶来的小区居民制服。
男方不肯离婚的理由:“怕女儿遭他人性侵”
在庭上,魏某仍在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公诉人问他为何不同意与小董离婚,他辩称两人有个女儿,“担心小董与其他男人生活在一起时,孩子遭到他人性侵害。”
公诉人在庭上表示,侦查显示,魏某在2019年7月就从网上购买了作案工具伺机报复,期间长期去小董家所在的小区蹲守。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建议死刑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表示,惨案发生后,经鉴定,小董全身共有26处伤痕,她的母亲被锤打至额骨骨折、脑震荡。魏某的犯罪手段残忍,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小董的家人不要求任何赔偿,坚决要求对魏某实施死刑并立即执行。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因案情复杂,此案未当庭宣判。
(原文题为《不堪忍受家暴两次起诉离婚,南京一女子小区内遭丈夫持刀追杀致死》)(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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