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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传》

淮河晨刊 2020-05-27 08:46 大字

上期提要:阮大铖在南京当过南明的兵部尚书,他这样劣迹斑斑的还能重用,也可以看出南明小朝廷的不堪。清军来了,阮又很快投降,非常无耻地带领清军攻打福建,一心惦记着当满人的福建巡抚。

青楼皆为义气妓,英雄尽是屠狗辈,这件事,在南京的李香君肯定也不知道。秦淮八艳的意义,就是她们都懂得人生的“大义”。李香君要是知道了,一定会为自己当初爱上这样一个男人痛悔不已,肚肠子都会悔青。

杀了金圣叹

自古以来,南京人一向喜欢看热闹,尤其喜欢看杀人。清军,兵不血刃进入了南京,这个城市看似风平浪静,没有什么特别波澜,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说起来是亡国,大明朝这一次是真的没了,南明小朝廷在南京闹腾没几天,终于完蛋。一转眼,又是十多年过去,一般老百姓心目中,早已没什么改朝换代意识。老百姓永远是老百姓,满人要说了算,就让满人说了算。让大家剃头,留发不留头,南京人一开始都觉得挺别扭,这事非同小可,“盖此身发,四大五常,恭惟鞠养,岂敢毁伤”,也曾想抵抗,最后剃了也就剃了。

1661年的秋天,金圣叹在南京三山街被杀了头。他好歹也算是位历史文化名人,评点《水浒》,评点《西厢记》,编《唐才子书》,基本上可以算是著名的文学评论家了,不过当时看热闹的南京老百姓,未必真知道他是谁。事实上,与金圣叹一起被砍脑袋的,还不是一个两个,是一大堆人:

至辰刻,狱卒于狱中取出罪人,反接,背插招旌,口塞栗木,挟走如飞。亲人观者稍近,则披甲者枪柄刀背乱打。俄尔炮声一震,一百二十一人皆毙死。披甲者乱驰,群官皆散。法场之上,惟血腥触鼻,身首异处而已。

这样的杀人看着有些轰轰烈烈,南京历史上屡遭屠杀,老百姓无数次经历了自己的被杀,能在街头热热闹闹看杀别人,这样的机会并不多,尤其是要杀那些有名望有来头的角色。一千多年前,曾有两位被捕获的皇帝,在南京街头被砍掉脑袋,他们是后秦的姚泓和南燕的慕容超。除了这个遥远的历史记忆,著名的砍头示众,还有朱雀桥边砍杀张丽华,倾国倾城佳人貌,原来红颜是祸水,张美人从胭脂井里与陈后主一起被拉上来,成了亡国的替罪羊。

满人逼着汉人剃发,剃了也剃了,杀文人金圣叹也一样,杀了也就杀了。这是个非常严重的事件,金圣叹因为“哭庙案”被砍了脑袋,很少有人去认真计较这是为什么。很显然,案子并不简单,同案在南京三山街一起被批发砍头的多达十八人。关于金圣叹被杀,民间更多的只是看热闹,只是讲段子,是说他临死前怎么样,怎样表演,如何幽默,说了什么,捉弄了什么人。版本太多,都煞有介事,都很好玩,真假难辨:

斫头最是苦事,不意于无意中得之。

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

民间议论金圣叹的被杀,向来以戏说为主,都是不靠谱的八卦传闻,禁不起推敲。譬如他临死前,曾告诉儿子,说花生米与豆腐干一起搁在嘴里咀嚼,有火腿味。又说毛豆放在锅里水煮,“啖之以醋,当有蟹味”。砍头不要紧,只要玩得爽,金圣叹留给民间的形象,才华横溢能文善诗,落拓不羁放浪形骸,仍然还是晚明名士风范。

事实真相当然不会这么简单,作家孙犁先生在“文革”前,买得一部商务印书馆辛亥革命那年排印的《痛史》,两函共二十册。这本书最初价格四元七角,孙犁购书时,经过多次转手,定价已涨到十五元,当时应该是很贵的一套古旧书。在《痛史》中,有本小册子叫《哭庙纪略》,孙犁读完,写了一个读书后记,对“哭庙案”的分析非常到位。

哭庙案来龙去脉并不复杂,顺治十八年,皇上驾崩,哀诏下达到苏州吴县,府衙设灵举哀痛哭三日。这时候,新任县令任维初,严刑催交赋税,杖毙一人,又大举盗卖官米,中饱私囊。吴中百姓不堪其苦,以金圣叹为首的几个秀才,便把文庙大门打开,在庙里痛哭,义愤填膺地写了“揭帖”,公然要求驱逐县令。

“哭庙”是苏州一带的习俗,文化人经常玩的把戏,官府有什么不法之事或不当之举,士子们便聚集在文庙,作《卷堂文》向孔夫子哭诉,然后再召集民众,向更上一级官府申告。所谓“吴下士子,好持公论,见官府有贪残不法者,即集众倡言,为孚号扬庭之举,上台亦往往采纳其言”。“孚号”是现在已不用的古词,有两个意思,一是君王的号令或诏命,还有一个就是呼吁,这里应该前一个解释。明万历四十四年,松江府的学子一齐发讨伐檄,飞章投揭,讨伐董其昌,儿童妇女竞传“若要柴米强,先杀董其昌”,到处张贴声讨的大字报和漫画,连娼妓嫖客的游船上也在辗转相传,结果董的住宅被抢被焚,连城外白龙潭的书园楼居也被焚毁。

人多势众的“哭庙”,往往能让官府不敢轻视,但是进入清朝后的这次哭庙,情况却发生了变化,因为已经改朝换代,老皇历撞上了坚硬的南墙。哭庙的目的是向上峰告状,要求罢免县令,而县令所作所为,恰恰又是上峰的意思,告县令就等于是告上峰,于是上峰十分恼火,在心里盘算了一番,便让手下写了一个很恶毒的奏折,向朝廷解释:

一、“看得兵饷之难完,皆由苏属之抗纳。”

二、秀才“厕身学宫,行同委巷。因哀诏哭临之日,正臣子哀痛几绝之时,乃千百成群,肆行无忌,震惊先帝之灵,罪大恶极”。

三、“县令虽微,乃系命官,敢于声言扛打,目中尚知有朝廷乎?”

四、“串凶党数千人,群集府学,鸣钟击鼓,其意欲何为哉!”

这个奏折真的很恶毒,结局便有了南京三山街杀人一幕,南京老百姓只知道看热闹,根本没意识到哭庙案已被官方定性为一场意识形态斗争。在明朝,特别是晚明,官方对文人通常是一种放任的态度,名士风度往往会得到追捧。大家似乎都忘了,如今已经是大清,是人家在当家做主,清朝统治者不喜欢文化人没规矩。规矩从来都是人定的,不能说明朝没规矩,明朝只是有规矩而不执行。譬如同样是学规,明朝就有严格规定,在明太祖颁的《禁例八条》卧碑中明确写到:

一切军民利病,工农商贾皆可言之,惟生员不可进言。

清朝有同样规定:

军民一切利害,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同样的照抄规定之外,满人郑重其事地加了一条:

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与明朝当权者相比,清朝政府显然更害怕士子捣乱,无论哪朝哪代,官员都不会喜欢学生运动。满人做事,远比汉人认真,明人是不讲规矩,有法不依,清人讲规矩,定了法就要执行。

下期看点:1645年端午节过后的第十天,清军进入了南京城,也就是在同一年秋天,江南乡试继续举行。对于中国南方的读书人来说,科举一刻都不曾被耽误。科举在,孔孟之道就在,孔孟之道在,中国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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