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私房菜馆卖穿山甲、黑熊掌、王锦蛇等野味 老板获刑
私房菜馆出售穿山甲、熊掌等菜品。
日前,该菜馆经营者叶芳(化名)因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获刑。
该案由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澎湃新闻记者从起诉书中获悉,叶芳在上海浦东某高档小区内租赁一栋独栋别墅,在未经工商登记及卫生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开设私房菜馆,并从他人处购买穿山甲冷冻胴体及亚洲黑熊掌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作为食材在其经营的饭店内加工出售。
通过前期侦查后,2019年4月2日,公安机关突至该菜馆内进行搜查,当场查获其欲出售的所谓“河猪”冰冻胴体2只、其肉块及鳞片若干,熊掌4只,同时查获野生动物王锦蛇。
事实上,上述所谓“河猪”胴体及肉块、鳞片,均来源于穿山甲。
根据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出具的野生动植物物种鉴定证书,证实扣押在案被鉴定的冷冻动物制品分别为马来亚穿山甲冰冻完整个体2只,碎块若干及亚洲黑熊掌4只,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制品,送鉴的穿山甲冰冻胴体及碎块至少来源于3个马来亚穿山甲个体,送鉴的亚洲黑熊掌至少来源于3个亚洲黑熊个体。
在确凿证据面前,叶芳承认了在其经营的菜馆内,出售穿山甲进行食用的事实,同时供述自己曾经向熟识的食客提供王锦蛇、大雁进行食用的情况。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叶芳违反国家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相关规定,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应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9年8月22日,该院依法对叶芳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为,被告人叶芳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酌予采纳。叶芳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其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叶芳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查获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予以没收。(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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