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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勿忘防诈骗

济宁晚报 2020-04-14 07:43 大字

闫玮琳

当前,全国上下奋战抗疫,在人们齐心协力共抗新冠肺炎的特殊时期,笔者认为,抗疫同时,仍要提高防范不法分子,警惕其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口罩成为必备品,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防疫用品的迫切需求心理,实施诈骗。如诱骗消费者先付款后收货,或是利用钓鱼链接诱使消费者输入个人敏感信息,致使客户账户资金或财产受损,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各金融机构在支持疫情防控、做好金融服务的基础上,应充分发挥反洗钱对于打击上游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积极作用,熟知疫情相关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手法,掌握疫情相关电信网络诈骗交易特征。

特别是针对资金往来存在“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快进快出”等异常情况,或交易附言中出现“口罩”、“酒精”、“消毒液”等字眼,客户身份却与交易附言明显不符的异常情况时,要提高警惕,切实了解客户的身份、职业或经营范围,了解资金的来源、用途和去向,并结合客户的身份特征、行为特征、交易特征,做好异常交易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提醒客户购买防疫物资或药品,通过正规官方渠道。提示客户接到转账要求,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多方核实后再操作。

要建立好紧急报告快速反应处理机制,若是经审慎识别,确认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可疑交易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后续控制措施;确属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及时向侦查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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